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好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除外)
(二)申领条件
用人单位在我市注册和参保缴费,与录用的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和用工备案手续,依法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支付薪酬。
(三)补贴期限和标准
用人单位享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照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统筹部分给予补贴。
(四)所需材料
1. 《用人单位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 《用人单位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并提供申请表电子文档;
3. 《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复印件;
4. 就业登记花名册复印件;
5. 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6. 工资支出凭证(工资单或银行工资发放明细单等)复印件;
7. 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8.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 学信网打印的毕业生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五)申报流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用人单位向所属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录入公共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六)资金拨付
每年审定拨付两次,申报时间分别为1月份和7月份(招用2018年毕业生的于2019年5月份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后,一年内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的不予补贴。 补贴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拨付给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二、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2018 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生,在离校1年内未就业,且在我市以灵活就业方式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期限和标准
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自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24个月)。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其中 养老保险按60%比例(统筹部分)给予补贴,缴费基数以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作为上限;医疗保险按实际缴费的60%给予补贴(不含大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三)所需材料
1. 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2. 《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3. 毕业生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 毕业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毕业生自参保缴费之日起60日内进行申报(2018年的毕业生在2018年年底前灵活就业的于2019年5月份前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1. 本市户籍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 劳动保障服务站 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登记,填写 《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附件3);外地户籍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我市常住地社区 劳动保障服务站 办理。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初审,合格人员信息录入公共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2.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送 街道(乡镇) 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复审;
3. 街道(乡镇) 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复审合格的材料 报送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由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审核合格人员的材料存档。
申报后的毕业生每年6月份持 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申请补贴。申报后超过两年未申请补贴的毕业生,不予补贴。
三、社会保险补贴的终止
(一)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毕业生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实现就业的;
(二)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毕业生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或以自然人身份在企业担任独立董事、股东的;
(三)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四)被司法部门依法判处刑事处分的;
(五)曾经或正在享受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其他社会保险补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件:
1.用人单位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用人单位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3.灵活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联系电话:0417-6957184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北头劳动局522)
附件1
用人单位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单 位 名 称 |
|
单位社保编号 |
|
开 户 银 行 |
|
银 行 账 号 |
|
联 系 人 |
|
联 系 电 话 |
|
单 位 地 址 |
|
||
享受补贴人数 |
|
享受补贴金额 |
元 |
本单位如实填写补贴申报表,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如存在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审核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申报单位经办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招用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所在地 |
学历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签订劳动合同起止时间 |
申请补贴 月数 |
补贴总额(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灵活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
||
毕业院校 |
|
毕业时间 |
|
||
学 历 |
|
联系电话 |
|
||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段 |
|
享受补贴金额 |
元 |
||
银行卡号 |
|
||||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审核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审核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名): (审核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