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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0〕27号: 关于公布大石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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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楼经济开发区、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营口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的通知》(营政发〔2020〕2号)要求,市政府对照梳理省政府统一确定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形成了《大石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在省政府统一确定的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5608项中,我市抽取县级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共计3693项(以子项计),包括行政许可311项、行政确认96项、行政给付37项、行政征收25项、行政奖励110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处罚2446项、行政检查176项、行政强制137项、其他行政权力163项、公共服务183项。现将此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营口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营口市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营政发〔2017〕12号)的规定,对我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申请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三、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基础性作用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将其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按照“四减”工作(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要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最大限度精简部门内部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凡纳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全部在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确保“进一门”;要全部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应上尽上”,逐步实现“一网通办”;要全部按照“一件事情一次办”的要求,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加强部门间衔接配合,实现“一次不跑”是目标,“只跑一次”是原则,“跑动多次”是例外。

 

附件:大石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到邮箱:dsqfgf@163.com,密码:fgf123中自行下载〕

大政办发[2020]27号 大石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pdf

大政办发[2020]27号大石桥市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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