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文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的通知》(辽住建发﹝2014﹞3号)文件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更新,筛选3处历史建筑,拟列为大石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历史建筑保护质量,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5月1日通过大石桥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5月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2日
相关文件:
依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文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历史建筑认定办法>的通知》(辽住建发﹝2014﹞3号)文件规定,做好历史建筑保护,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更新,筛选3处历史建筑,拟列为大石桥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历史建筑保护质量,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5月1日通过大石桥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5月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大石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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