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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落实《辽宁省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解读

来源:大石桥市政务公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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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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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2021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营口市2021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增强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建设与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二、编制过程

9月10日收到《营口市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2021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文件,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市发改局牵头制定了《大石桥市落实〈辽宁省贯彻落实2021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形成了实施方案正式稿,最终经市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大政办发〔2021〕17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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