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人大常委会 人大职责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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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1、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职责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工作任务是参与政务、管好事务。主要职责:

    (1)负责人大常委会文书档案、文印管理、文电处理、来文收发传阅归档,刊物、报纸、资料收发、机要保密、行文稿件审阅,文字材料综合,打印、校对、下发。做好各种会议记录等方面的工作;

    (2)负责对外交往、联络、协调、沟通、后勤安排,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并登记处理;

    (3)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办公设施、物品管理,行政事务管理服务,协调各办有关业务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

    (4)负责人大常委会例会、人代会各项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5)负责民族侨务宗教方面的工作。

    (6)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7)负责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

    (8)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

    2、经济工作办公室职责

    (1)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本市上年决算和当年预算,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审议依据,草拟决议(草案);

    (2)在每年计划和财政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之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供有关调查报告,起草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草案);

    (3)针对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议案,为市人大常委会提供调查报告,草拟决议或审议意见(草案);

    (4)针对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有关经济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的议案或提出的关于地方性经济工作的一些实施办法,规定(草案),进行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5)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心的、迫切要求解决的经济工作方面的热泪盈眶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6)检查政府经济部门对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7)负责草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经济工作方面的视察及执法检查方案及视察检查报告;

    (8)采取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同财经口的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受理他们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根据需要,邀请他们参加调查活动;

    (9)加强同营口市人大财经和城乡建设两个工委的联系,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加强同市政府的各经济工作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积极协作,密切配合;

    (10)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或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宜。

     3、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

    负责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制定干部任免程序和履行任免手续,进行任免干部前的考察。制定代表联系办法,编制联系代表分组名单,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落实联系代表工作。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搞好换届选举,开好人代会,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督促市政府及时处理代表议案、方面的重大事项的议案或提出的关于地方性经济工作的一些实施办法,规定(草案),进行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4、法制工作办公室职责

    (1)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在常委会闭会期间,按照法制办工作范围,负责监督“一府两院”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情况和落实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情况,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2)负责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民政、司法、社会治安、审判工作、检察工作报告,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审议依据,草拟有关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草案)。

    (3)为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研究事关全市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制办工作范围内的决策依据,草拟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

    (4)负责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法制工作方面的视察、检查、调查,进行事前准备工作,提出三察(查)工作方案,组织具体实施工作,并负责视察、检查总结报告、纪要和文件起草送审、打印、校对工作。

    (5)采取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公安、司法单位的人大代表联系,受理他们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并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并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及时处理。

    (6)加强同营口市人大、工委的联系,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加强同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两院联系,互通情况,协调工作,密切配合。

    (7)承办并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事宜。

    5、科教文卫工作办公室职责

    (1)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在常委会闭会期间,按照法制办工作范围,负责监督“一府两院”贯彻落实国家颁布的科教文卫法律法规情况和落实常委会通过的科教文卫方面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情况,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

    (2)负责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关于科教文卫工作报告,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审议依据,草拟有关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草案)。

    (3)负责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科教文卫工作方面的视察、检查、调查,进行事前准备工作,提出三察(查)工作方案,组织具体实施工作,并负责视察、检查总结报告、纪要和文件起草送审、打印、校对工作。

    (4)采取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科教文卫单位的人大代表联系,受理他们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接待并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并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及时处理。

    (5)加强同营口市人大科教工委的联系,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加强同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及两院联系,互通情况,协调工作,密切配合。

    (6)承办并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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