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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万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铝灰渣再生利用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及1万吨/年铝屑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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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营口万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委托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营口万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铝灰渣再生利用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及1万吨/年铝屑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

项目位置: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辽宁万泰铝业有限公司厂区部分用地,改扩建后总租赁面积27000平方米。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铝酸钙生产线、低纯氧化铝生产线、铝灰球生产线、铝锭生产线、含油铝屑处理生产线,同时对原有仓储设施进行扩建。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将形成铝灰渣再生利用3万吨/年(原有1万吨/年+本次新增2万吨/年)、含油铝屑综合利用1万吨/年的生产规模,改扩建后全厂主要产品包括高铝矾土熟料、铝酸钙、低纯氧化铝、铝灰球、铝锭、铝颗粒及成品铝屑等。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项目租用辽宁万泰铝业有限公司部分闲置厂房及空地,计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依托辽宁万泰铝业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现阶段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工程未建设。现有一期工程处置规模为1万吨/年铝灰,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营口万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迟海峰

联系电话:17614063789

电子邮箱:chihaifeng3789@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1)环评单位名称: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环评单位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8804056939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邮递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直接送至建设单位。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实施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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