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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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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辽宁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补充公示。

补充公示原因为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调整,在原危废类别基础上取消了危险废物类别HW09,取消对外运工业废水的处理;对于生产工艺将原热脱附系统改为热解系统,含酚废物的处理能力由一期3万吨/年,二期6万吨/年调整为一期4万吨/年,二期5万吨/年。

特此说明。



辽宁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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