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5895677
传 真:0417-5895677
通讯地址: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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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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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奕泰科技有限公司钢铁用助熔造渣剂改建项目 |
辽宁省大石桥市有色金属(化工)园区50号 |
辽宁奕泰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辽宁奕泰科技有限公司钢铁用助熔造渣剂改建项目(项目代码:2511-210898-04-05-547029),位于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有色金属(化工)园区50号。利用厂区现有厂房2000m2,生产钢铁用助熔造渣剂,设置1条钢铁用助熔造渣剂加工生产线,生产工艺为投料、破碎、筛分、焙烧,外购辽宁晟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净化后煤气为白云石焙烧热能,年产4.5万吨预热钢铁用助熔造渣剂。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竖窑焙烧废气、竖窑入料出料粉尘投料、破碎、配料粉尘、2台矿热炉配料、布料粉尘、矿热炉冶炼煤气、出铁、浇铸及出渣烟气。竖窑焙烧废气经收集后经SCR脱硝+脉冲袋式除尘器+湿法脱硫处理后,由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能够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给料机、球磨机、造球机、竖窑、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设施,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废水: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池与渣池合建,初期雨水回用于冲渣;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冲渣,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冲渣,不外排。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废耐火材料、废原料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600m2),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返回厂家回收利用;废耐火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水淬渣暂存于渣池内,将渣池内的渣捞至渣池上方的滤网上,经过滤脱水后,至不浸水程度后装袋外售综合利用;脱硫渣暂存于脱硫池内,经板框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直接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沾油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1座,25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除尘灰及沉降灰(含铬废物)收集后返回配料系统,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综上所述,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与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与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