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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省级专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营口整改方案第三十七项)整改公示情况

发布时间: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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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大石桥市瓦房沟铁矿违法使用林地约11.33公顷。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完成案件查处整改。

三、整改措施

1.对案件依法开展调查,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2.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整改和恢复力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大石桥市瓦房沟铁矿违法使用林地约11.33公顷。2025年6月25日,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7月25日前完成向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材料。目前该矿山已经开展矿山修复工作,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经完成恢复约70亩,2025年5月20日出具了《大石桥市瓦房沟铁矿有限公司矿山植被恢复工程验收意见》。同时该矿山西山隐患治理48.39亩已经恢复完毕。

2.自然资源局成立了林草执法队,加大对破坏林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大石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石桥市发改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

受理部门:大石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

电    话:0417-5613117

             0417-5812661

邮寄地址:大石桥市西外环路108号

          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

 

 

 

大石桥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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