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0月29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589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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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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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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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铭承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英石15万吨高纯硅料1万吨/年项目 |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西外环路东侧 |
营口铭承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营口良诚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25年 12月29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不含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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