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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10月16日作出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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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7-5895677

传    真:  0417-5895677

通讯地址: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石桥市正新大街南)

邮   编:115100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关于大石桥市德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预糊化淀粉项目

大区审环发〔2025〕5号

2025/10/16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关于大石桥市德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预糊化淀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50sh22wqJLPafi9jQnCWw?pwd=3pki 提取码: 3p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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