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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石桥市小学新生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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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材料准备

在我市有房屋产权证需提供(原件、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住房产权证(因贷款购房而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发票联、房屋产权证明)、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三代同住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无房产证明、户口簿(学生户口自出生就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上,中途无转入转出)。

在我市无房屋产权证需提供:租房协议、原房主房产复印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水电费票据、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学区划分

(一)城区学校

市内小学总服务学区界定为:东以百寨街道王家村(不含王家村)以西为界,南以钢都街道桥台村(含桥台村)为界,西以金桥街道岳州村和道士村(含岳州村和道士村)为界,北以镁都街道山西村(含山西村)为界。市内各校具体服务学区如下:

1.南街小学

(1)和谐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新兴大街-二高街以南的所有区域;

(2)南外环路以南、唐王河(东邦路)以西、唐王河以北、铁路以东的所有区域;

(3)御河壹號、豪泰御府小区。

2.钢都小学及其所属新民小学

钢都小学

(1)石桥大街以南,和谐路以东,水畔名苑和四季花城中间道路以西、唐王河以北的所有区域;

(2)唐王河以南,唐王河以东的所有区域(不包括御河壹號、豪泰御府小区);

新民小学

钢都街道新民村和桥台村。

3.石桥小学

(1)和谐路以西、新兴大街以北、哈大公路以东、石桥大街以南的所有区域;

(2)哈大公路以西、二高大街以北、胜利街以南、铁路以东的所有区域。

4.中兴小学

(1)哈大公路以西、胜利街以北、八一路以东、和平大街以南的所有区域;

(2)哈大公路以西、和平大街以北、早市场以东、人民大街以南的所有区域。

5.向阳小学

(1)八一路以西、胜利街以北、人民大街以南、铁路以东的所有区域;

(2)早市场以西、和平大街以北、八一路以东、人民大街以南的所有区域。

6.实验小学

(1)朝阳路以西、石桥大街以北、哈大公路以东、和平大街以南的所有区域;

(2)营耐路-和平三华矿产三公司以西,和平大街以北,哈大公路以东,人民大街(工业街)以南的所有区域(含龙泽苑A区、 B区;群益家园一期、二期);

(3)金域华庭小区、豪隆世家小区、佰亿壹号院、佰亿大公馆小区。

7.英才小学(原二中小学部)

(1)石桥大街以北,朝阳路以东(不含金域华庭小区、豪隆世家小区、佰亿壹号院、佰亿大公馆小区),和平大街-营耐路-和平三华矿产三公司以东,蟠龙山以南,钢都与百寨两街道交界以西的所有区域;

(2)石桥大街以南,水畔明苑和四季花城中间道路以东,此区域唐王河沿线以北、钢都与百寨两街道交界以西的所有区域。其中东珠美地、兴和苑、邮电小区、四季春城、怡丰城小区限镁都街道、钢都街道户籍。

8.铁路小学

(1)蟠龙山以西、人民大街以北、北四道街以南、铁路以东的所有区域;

(2)金桥街道东窑村、岳州村和道士村。

9.北街小学

(1)北四道街以北、铁路以东、蟠龙山以北的所有区域;

(2)镁都街道青花村、杨房村和山西村。

 

东珠美地、兴和苑、邮电小区、四季春城、怡丰城小区非镁都街道、钢都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到南开小学报到入学。

(二)农村学校

农村各小学招收居住在本镇街内的适龄儿童。

重要提示:教育服务区会因新建学校、布局调整、招生容量等因素进行适度调整,请勿将教育服务区划分作为购房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市内小学各自服务学区已界定,为招生工作提供了依据,各小学必须认真执行、严格遵守。

2.农村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各自的服务学区进行招生。

3.各小学要适时组织教师,做好服务学区内学龄儿童的普查、统计工作,并在招生开始前一周,向市教育局提交本学年学区内学龄儿童人数。

4.各校要准确绘制服务学区区域图,并公布于众,使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5.统一招生时间。今年招生入学分为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报名根据营口市教育局招生平台开放时间,家长可在营口政务网上“一件事一次办”窗口报名;线下报名由各小学于开学前一周,按照方案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招生期间各小学必须严格遵守,维护正常招生秩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招生或第二次招生。以线上报名形式入学的学生及家长,只能申请所在学区学校,同一学生不得申请多所学校,否则将影响学生正常入学。已经在线上报名成功的学生及家长不得再参加线下报名。

6.严格把握入学年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凭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用工证(企业或社区出具的务工、就业证明)、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证件,到所居住学区内相应的小学报名入学。

8.对于学区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具备普通小学入学条件,应接收其随班就读;对于不能到校正常学习的残疾儿童,可采取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方式,帮助解决受教育问题。

9.各校不准私自招收本学区以外的适龄儿童。若本学区适龄儿童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对于证件不全的学生,可再选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10.各小学禁止举行任何形式的新生入学测试、竞赛、培训等活动,不得把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新一年级教学应从零起点开始,避免助推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11.各校要全面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每班班额不得超过45人。要按照招生总人数和男女性别比例,平均、平行、阳光分班;凡是阳光分班后补报入学的学生,均回避学位紧张学校,服从市教育局统一分配。

12.强化学校日常学籍管理,严把转入关。为了防止择校,凡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

13.各小学在招生过程中,邻校之间应提前做好沟通和磋商,积极化解招生过程中校际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避免校际之间在生源方面的不良竞争。

14.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适时将学校服务学区、招生计划、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开,并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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