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5895677
传 真:0417-5895677
通讯地址: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1151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口力元高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7万吨镁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经济开发区金牛西路东、右北大街北 |
营口力元高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中源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新征用地面积约26912平方米,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新建厂房、库房及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为19800平方米,购置破碎设备、雷蒙机、筛分设备、混料色选一体机等设备及其配套环保设备和其他相关配套设备,计划于2025年5月开工,于2025年10月竣工。项目二期计划新增破碎设备、筛分设备、雷蒙机、混料色选机等设备及其配套环保设备和其他相关配套设备。预计项目拟达产后年产27万吨不定形耐火材料,其中一期年产17万吨不定形耐火材料,二期年产10万吨不定形耐火材料。 |
废气 本项目不涉及有机废气排放。车间冬季不取暖,办公室冬季采用电取暖。项目不产生 VOCs。项目生产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满足行业标准,可以达标排放。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达标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20m3)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大石桥市污水处理厂。 噪声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封闭厂房内且采取减震措施,夜间禁止运输。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要求。企业按要求申报排污许可,并按每季度进行一次噪声达标监测。 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