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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5月30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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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5260024

传 真:0417-5260024

通讯地址: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1151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口靓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铝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英风村

营口靓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辽宁础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营口靓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铝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建设项目位于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英风村,总投资1000万元。本项目租用原有国有土地及原有部分厂房,新建厂房并新增颚式破碎机3台、对辊破碎机6台、振动筛6台、雷蒙机2台、混碾机3台、压密机3台、压球机3台、电振给料机3台、混砂机1台、行吊2台、提升机3台、包装机2台、粮仓24个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

 

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散料生产线和球状不定形耐火材料生产线等工序上料采用封闭料仓,进料口采用软帘封闭,集气管道集尘;破碎系统、压球机、雷蒙机、混碾机等设备均采用封闭作业;物料输送采用封闭提升机和封闭皮带输送,进、出料口和各转运点采用顶部集尘罩收集,并配备布袋除尘器等除尘设施,除尘后的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有封闭厂房和库房,原料、产品均入库房分区堆放,生产过程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因此项目无需考虑物料堆存过程粉尘排放,主要无组织排放源包括物料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源面积约1700平方米。

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落地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除尘器布袋、废筛网统一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置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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