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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石桥市水源镇党委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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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4月7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水源镇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水源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方面:一是在2024年9月水源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内容开展学习研讨,全体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了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绩;二是吃透上级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了战胜一切困难挑战的信心与决心,增强了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自身职能责任,明确自己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定位和作用,认真研究工作实际情况,找出与乡村振兴目标的契合点。

2.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不够扎实方面: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2024年水源镇签约项目5个,预计投资6000余万元,现已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左右,为水源镇经济增长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二是继续加强对8家规上企业的帮扶力度,提高优质服务和技术改进,特别是对渤海米业和绿源米业智能化生产线的技术改造,使得产值得到大幅度的增长;三是积极引导扶持“小升规”,水源镇将营口欣凯实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吉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盼盼清林一品(营口)安防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升为规上企业,促进了乡村产业的发展和壮大;四是积极对辖区内各村开展《水源镇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的学习,加强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力度,各村都能基本掌握方案政策,确定工作方向。

3.在镇村两级“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方面:一是明确镇村两级河长职责,细化巡河任务和要求,从巡察组进驻水源镇开始,镇、村两级河长的巡河率基本达到百分之百;二是加大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村民对河长制的知晓率卓有成效;三是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河道清理方面的整治力度,四乱问题逐一得到解决并整改到位。

4.在乡村振兴工作用力不足方面:一是通过对水源镇下辖22个村的农家书屋开展全面排查整改,目前各农家书屋均已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长期坚持加强管理,实现服务有标准、管理有规范,保障书屋按需开放、图书按需补充、活动常态开展,切实提升书屋服务质量;二是通过积极收集各村历史,将各村历史编写成稿开展对外宣传,不断丰富完善22个行政村村史室建设;三是强化基层涉油企业检查制度的监管力度,企业环保法律的普法宣传取得有效成果,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得到提升;四是白草村将现有的库存粮食进行售卖,增加了收入;新光村在“万企兴万村”项目中与营创三征(营口)精细化工有限集团有限公司、营口繁惠食品有限公司和大石桥市华鑫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三家帮扶单位进行了对接,为泡菜厂的再次利用寻求机会。

5.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抓的不实方面:一是2024年9月30日召开水源镇民族宗教部署会,会上下发相关材料,党委副书记杨康做了专题培训与部署,按照《关于加强基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台账;二是组织村“四员”工作培训,下发管理台账本,各村能够按照《关于加强基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的通知》要求,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不断提高“四员队伍”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机关工作作风“宽松软”方面:一是在思想根源上着力,将作风建设纳入日常“三会一课”教育中,2024年共通过会议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和机关工作作风相关要求8次;二是建立健全机关考勤制度,完善请销假机制,压实分管领导责任,机关干部一律履行请销假制度,不接受口头请假。自巡察提出整改要求以来,机关干部素质普遍提升;三是联合镇纪委监察室,加强震慑手段,迟到、早退、空岗、串岗等违纪行为明显减少,各委办站所办事效率显著增强,服务意识明显提高。

2.在主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方面:一是完善发放计生用品的流程,确保发放符合规定要求,通过单独规划存放计生用品仓库,保障了计生用品的存放质量;二是通过加强对低保户尤其是镇外居住的低保户家庭经济情况动态管理,确保低保对象精准认定与退出,以保证低保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群众对低保制度的理解;三是及时提醒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办理补贴申请,严格落实审批时限,提高了老年人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更好的帮助他们理解和享受政策补贴。

3.在监督执纪不到位方面:一是结合工作作风,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通过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让机关干部、全体党员正视廉政谈话的紧迫感和重要性;二是统筹组织、纪委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以案为戒、警钟长鸣,使全体机关干部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三是加大对“阳光三务”工作的督促力度,积极努力完成上级设定的工作目标。

4.在财务管理执行不严格方面:一是每次修车都进行相关的询价,并做好相关文件的存档和整理工作。目前已完善修车程序,并严格按照修车程序修车,做到修车有明细、支出有凭证;二是已于2024年8月末将出租国有资产收入上缴财政;三是已将应收款长期挂账逐笔逐项进行核查,杜绝新的应收款挂账未处理情况;四是已对借款人进行催收工作,杜绝产生新的白条抵库;五是根据巡察指出的意见水源镇经管站出台了水政发【2024】48号文件关于印发《水源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村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并录入三资平台系统;六是已无异地代开发票报销入账的情况;七是已完善镇政府食堂报销凭证。

5.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方面:一是针对公车加油、使用、里程数等记录不完整问题,党政办公室制定了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今后公车使用中将严格按照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填写好公车使用审批单,凭单用车;二是维修环境卫生车辆时,详细记录车辆信息、维修时间、维修明细、工时费和维修单价,并对送修单进行签字确认。

6.在村财镇监管执行虚化方面:一是水源镇集中组织13个村在建行建立账号,其他9个村分别在农商行、隆丰银行和农行建立账号,各村在支付资金时能够采取电汇形式的一律采取电汇;二是经管站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重新分工,设立专人负责村内账务审核、专人与代账公司联系,对于镇账务与财务账等工作专人管理。同时镇经管站多次召开会议对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资金支取程序。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一是大额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通过党委会后,财务部门再给予资金拨付,通过集体讨论和决策,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自2022年底以来,我镇凡涉及“三重一大”相关事项,均按要求召开党委会研究,决策更加民主科学;通过集体讨论和决策,领导干部对“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

2.在执行末位表态制度不严格方面:按照党委议事规定,严格执行选任制干部提名选举程序,在明确班子集体议事范围和程序的基础上,规定该由班子集体决定的事情,严格按照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各自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一个表态发言,形成决议。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规范化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对“末位表态制度”达成共识。

3.在基层党员未按比例交纳党费方面:要求各村党组织书记按照《辽宁省党费收缴工作细则》规定,按照正确比例,计算2020年至今应交纳党费数,并已于2024年底完成党费补缴工作;未来将常态化狠抓党费收缴工作,强化《辽宁省党费收缴工作细则》学习和运用,党费收缴专人负责,及时督促各村上缴党费,党费收缴工作进展顺利。

(四)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不够到位情况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树的不牢方面:进一步树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在做好巡察整改的基础上,相关内容应体现在镇党委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确保了整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关于紧盯中央及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不到位情况的落实整改情况

1.在便民服务中心不便民方面:一是镇政府服务大厅现共设置2个窗口,均为综合窗口,承接便民大厅各项业务,服务效率显著提升;二是根据群众需求,便民大厅工作人员轮岗负责承接可以帮办、代办的业务,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大大缩短,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任命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建立大厅业务办理台账,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140424;邮寄地址:营口大石桥市水源镇盖家村水源镇人民政府;邮政信箱115116;电子邮箱syz5140421@126.com。

中共大石桥市水源镇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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