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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4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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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5895677

传 真:0417-5895677

通讯地址: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1151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辽宁奕泰科技有限公司硅石加工项目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有色金属(化工)园区50号

辽宁奕泰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利用企业自有国有用地21万平方米,建设厂房2000平方米,新增1套干燥预热系统、2套压球设备其附属设施加工硅石。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000吨标煤。瓦时。

废气

本项目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措施,废气可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

固废

依托在建一般固废暂存间(600m2)

废耐火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定期由厂家回收;除尘灰、沉降灰主要为硅石粉,采用压球机压球成型,作为原料回用。依托危废贮存库(25m2)

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项目无生活垃圾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设施,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劳动定员从在建项目职工中调剂,不产生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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