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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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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内容,现进行《辽宁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Mhm2vlipMTZq5wLzHdmDA

提取码: 64ga

公众亦可到企业办公地址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报告:

联系方式:赵工1305067230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范围主要为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辽宁省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

邮箱:114385070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辽宁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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