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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石桥市虎庄镇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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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大石桥市博洛铺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沈阳汇邦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并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规划项目基本信息

规划名称:大石桥市虎庄镇工业集聚区规划

规划区域:虎庄镇工业集聚区位于虎庄镇域东部,西侧紧邻沈海高速公路虎庄出入口,东接官屯镇工业集聚区。根据分布区域和产业类型,规划形成“两轴四片区”的空间布局。两轴为沿官虎线形成产业发展主轴,沿金牛山路形成产业发展次轴。“四区”分别为镇区西部片区、镇区东部片区、虎庄-石桥片区、虎庄-高台片区。规划范围总面积约 314.40 公顷。

规划定位:镇区西部片区以发展畜禽产品深加工、粮食、饲料产品深加工为主,镁制品加工、建材、机械制造为辅;东部片区、虎庄-石桥片区、虎庄-高台片区以发展镁质原料及耐火材料、非金属矿物制品加工、机械装备制造、建材、金属冶炼等为主,农产品加工为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石桥市虎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法政

联系电话:0417-5300271

电子邮箱:db5300277@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虎庄镇人民政府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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