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大石桥市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带村集体经济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13

【字号:

分享: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经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2023年10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带所涉村再支持资金434万元,在乡村振兴示范带所涉及村内统筹调剂使用,该资金计划投资到营口耘垦牧业有限公司,经营方式为投资合作,收益7%,村集体经济联合社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百寨街道办事处81万元:其中鞭杆村52万元、英风村29万元。

二、汤池镇110万元:其中北汤池村52万元、三元井村29万元、英守沟村29万元。

三、周家镇243万元:其中三道岭村52万元、青寨村52万元、周家村52万元、甸子寨村29万元、车家堡村29万元、代家堡村29万元。

由于企业受市场影响经营压力大,无法与乡村振兴示范带的镇、街、村合作,为了更好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快示范带建设,以营口市“万企兴万村”行动为基础,以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以产业对接、共赢发展为目的,引导企业开展村企结对共建,投身乡村振兴。计划投入资金500万元与营口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其中乡村振兴示范带资金434万元,大石桥市本级自筹66万元),乡村振兴示范带涉及的行政村在享有省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每个村增加大石桥市本级自筹资金6万元。项目批复后与营口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二级公司营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并将资金投入到营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期三年,合同每年一签,经营方式,投资合作+固定收益,每村每年收益率为投资的7%。该项目投入的资金使用由营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镇、街、村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负责企业盈亏。

项目实施后所得收益覆盖乡村振兴示范带的三个镇街所属的11个行政村,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大石桥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1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