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辽宁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建设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辽宁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辽宁营口市大石桥经济开发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辽宁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建设项目位于辽宁营口市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127亩,主要对危险废物HW08、HW09、HW11、HW39通过先进工艺技术进行处理利用。
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废矿物油处理系统,废煤焦油深加工系统,油泥热脱附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及厂内配套公辅设施、环保工程等,一期工程预计年处理10万吨/年废矿物油(危险废物HW08、HW09),12万吨/年废煤焦油(危险废物HW11),6万吨/年油泥(危险废物HW08、HW11),3万吨/年含酚废物(危险废物HW39)及7万吨/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等工业废水;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进行进一步扩能升级,二期工程预计年处理2万吨/年含酚废物(危险废物HW39)及3万吨/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等工业废水。最终项目可实现年处理10万吨/年废矿物油(危险废物HW08、HW09),12万吨/年废煤焦油(危险废物HW11),6万吨/年油泥(危险废物HW08、HW11),5万吨/年含酚废物(危险废物HW39)及10万吨/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等工业废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阜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30****230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辽宁青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8****619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