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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石桥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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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石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孙本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23年大石桥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我市国有企业的基本情况

2023年度纳入我市国资监管统计报表系统的国有企业共有24家。其中:大石桥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融资平台类企业9家;营口金桥粮食集团在内的非融资平台类企业15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98.07亿元,同比增长2.04%;负债总额93.02亿元,同比增长3.47%,资产负债率46.97%;所有者权益105.04亿元,同比增长0.81%;国有企业营业收入10.33亿元,同比增长13.89%;利润总额0.78亿元,同比增长13.34%;净利润0.78亿元,同比增长13.56%。

二、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

(一)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石桥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22〕17号)文件精神,参照营口市本级做法,成立了大石桥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发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工作方案》、《关于明确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属国有企业职责的意见》、《大石桥市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文件。2023年12月,完成了第一阶段44家市属国企的清产核资工作,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专项审计,行业主管部门与财政局(国资局)对纳入集中统一监管的国有企业签订企业脱钩移交协议,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二)推动中央企业与大石桥市企业深度合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市政府成立了大石桥市央地合作领导小组和项目协调推进专班。截至2023年,大石桥市在建央地合作项目7个,投资总额达二百多亿元。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按照营口市央地合作专班要求,已建立重点驻大石桥市央企信息库、央企在大石桥市重点项目库、央企在大石桥市项目重大服务事项清单。同时持续加强市直部门联动,建立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建央地沟通交流平台。

(三)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落细落实

参照营口市本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中共大石桥市委办公室、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石桥市市属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委办发〔2022〕17号)。在市属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大石桥市市属国企改革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69项具体的重点工作任务,均已按期完成。

(四)健全市属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法人治理结构及市场化经营机制

根据《大石桥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积极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及市场化经营机制,印发了《关于做好各市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大石桥市国资局出资企业公司章程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内部制度体系,实现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议事规则和运作机制实现制度化、清单化。同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将加强党的领导等内容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委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

(五)全国国资系统产权信息库系统对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根据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产权登记管理做好全国国资系统产权信息库系统对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财政局(国资局)部署,各市属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保障所填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各市属企业按时高质量完成了产权信息采集上报工作。通过对接国资系统产权信息库,实现了对国有企业组织机构信息的全面管理和监控,提高国资监管效率、增强国企透明度。

(六)有序推进“阳光国企”平台建设

为强化市属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行权用权,自2023年4月以来,辽宁省纪委监委联合省国资委推进“阳光国企”平台建设工作。截至2023年底,我市三家市属国有集团已全部入驻,共计登记职工1116名,在平台公开事项144条。推动国企信息公开透明化,充分发挥“阳光国企”平台民主治企的作用,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了企业的治理水平,赢得了职工和社会公众的认可。

(七)加大国企监管力度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优化监管职能、精简监管事项、完善监管流程。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如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企业债权管理制度等。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来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有效运营,定期对企业内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内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管工作,确保企业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市虽然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三项制度”改革阻力大

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因受原有体制难打破、思想认识难转变、个人利益触动多等因素影响,推进困难。以薪酬制度改革为例,受诸如企业经营状况、放假待岗职工、历史包袱和社会稳定等因素的影响,即使是水利、文旅和粮食三个集团,在推进改革时也有很多因素需要斟酌。

(二)国有企业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部分国有企业思想停留“靠、等、要”,缺乏干事激情和目标,缺少担当精神和斗志。企业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缺位,导致财务账务混乱。例如:部分企业还存在应收账款长期不清理、固定资产不按照资产数量、金额记账,导致账载资产数量与实存数量无法核对等问题。

(三)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工作推进难

按照落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的要求,我市拟采取“合并”、“退出”、“新立”等办法,最终将市属国有企业整合为3-5家企业集团。在各项任务的实际推动中,需要改革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国有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但部分单位在改革方案制定、实施等各个环节上的沟通协调配合有所欠缺。

四、下一步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点

尽管在国企改革中面对众多问题和挑战,但我们要不惧困难,开拓创新,对照落实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任务,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国资国企核心功能与核心竞争力。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深化国企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我市拟将推动市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工作作为落实我市国企改革的突破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大石桥市市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草案)》。根据《实施方案(草案)》安排,在原有3家市级国有集团公司的基础上,我市将再组建2家市级国有集团公司,并通过五类具体实施办法,因企施策,理顺国资管理体制。

(二)持续推进第二批清产核资工作

根据《大石桥市市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推进国有企业统一监管大局。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推进改革相关工作。加大督导力度,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推进第二批清产核资工作。

(三)切实加强监管,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资产管理的流程、标准和责任,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加强制度执行力度,通过内部审计、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一要动态监控国企财务数据。以月为单位,通过填报主要指标分解表,掌握企业财务数据,监控企业经营运行。针对变动较大的数据进行督查,及时发现企业问题,降低企业风险,做好监督工作。二要监督企业债务风险。以季度为单位,上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表。对企业融资债务进行监督检查,提前发现债务风险,避免出现国有资本损失。

(四)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国企发展根基

持续深化落实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一要建立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定期沟通协商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二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强化责任主体,规范党建工作,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核心作用,落实“一岗双责”。三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推动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的权责,确保党组织能够依法依规参与企业治理。

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支持下,继续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加大对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力度,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确保我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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