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做好2025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5〕6号)
关于做好2025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预算部门(单位)、镇街、局内相关科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同时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单位)、镇街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现将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部门(单位)、镇街预算公开内容
2025年各部门(单位)、镇街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四个部分:
一是部门(单位)、镇街职责。包括“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是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情况说明。
三是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公开表。包括“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收支预算总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收入预算总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支出预算总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025 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2025年部门(单位)、镇街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部门(单位)、镇街整体绩效目标表”;“部门(单位)、镇街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部门(单位)、镇街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四是名词解释。
二、注意事项
1、为减轻各部门(单位)、镇街工作量,各部门(单位)、镇街公开表电子版,市财政局已通过系统导出,现已发给各部门(单位)、镇街。
2、部门(单位)、镇街预算公开文字说明要简明、扼要,文字描述清晰、准确。
3、部门(单位)、镇街预算公开文字说明涉及相关数据,要严格按照部门预算批复表中数据填写,确保真实、准确。
4、各部门(单位)、镇街预算公开网址为 http: //www.dsq.gov.cn/大石桥市人民政府--“预算决算”-- “部门预算”。
请各部门(单位)、镇街高度重视 2025年预算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务必在 2025年1月29日前及时、准确、真实、全面公开本部门(单位)、镇街的2025年度预算。
特此通知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精神,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完善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制定统计政策、规划,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市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管理全市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市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内设机构
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是行政机关,1级预算单位。内设9个科室。
第三部分 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228.8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8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其中由于一体化系统改版,财政结转专项安排的2025年预算支出0万。
(二)支出预算228.8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24.17万元;
2.项目支出4.66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4.66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40.12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基本结束,项目资金减少。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管理专项资金共1个,涉及资金4.66万元。其中:统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4.66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0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00%),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100%。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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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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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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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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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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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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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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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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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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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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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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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5年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基本支出全部纳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
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大石桥市统计局(本级)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