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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11月28日作出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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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大石桥经开区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7-5895677

传    真:0417-5895677

通讯地址: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115100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大石桥市宏达热力有限公司铁西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改建项目

大区审环发〔2024〕1号

2024/11/28

 

 环评批复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I-qD1aHKVkvkV7yOZKQBQ?pwd=tqet 提取码:tq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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