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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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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建设,经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局等行业部门论证通过,各镇街共计实施12个衔接资金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一、衔接资金产业项目

(一)2024年建一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使用2024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0万元,投入到沈阳耘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石桥市耘旺家禽饲养有限公司。该项目投入的衔接资金的使用由该公司用于生产经营,镇政府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负责企业盈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

(二)2024年黄土岭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使用2024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59.3156万元,投入到沈阳耘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石桥市耘旺家禽饲养有限公司。该项目投入的衔接资金的使用由该公司用于生产经营,镇政府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负责企业盈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

(三)2024年周家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使用2024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0万元,投入到沈阳耘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石桥市耘旺家禽饲养有限公司。该项目投入的衔接资金的使用由该公司用于生产经营,镇政府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负责企业盈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

(四)2024年汤池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使用2024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与沈阳耘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石桥市耘旺家禽饲养有限公司。该项目投入的衔接资金的使用由该公司用于生产经营,镇政府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负责企业盈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

(五)2024年旗口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利用回笼资金93.666682万元,投入到沈阳耘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石桥市耘旺家禽饲养有限公司。该项目投入的衔接资金的使用由该公司用于生产经营,镇政府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负责企业盈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

(六)2024年高坎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2万元(其中2024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回笼资金42万元),投入到沈阳耘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石桥市耘旺家禽饲养有限公司。该项目投入的衔接资金的使用由该公司用于生产经营,镇政府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负责企业盈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

(七)2024年百寨街道办事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经百寨街道办事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项目总投资为112.594403万元(其中2024年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回笼资金62.594403万元),投入到沈阳耘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石桥市耘旺家禽饲养有限公司。该项目投入的衔接资金的使用由该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办事处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负责企业盈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

(八)2024年沟沿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利用回笼资金13.8万元,投入到沈阳耘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石桥市耘旺家禽饲养有限公司。该项目投入的衔接资金的使用由该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办事处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负责企业盈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

二、产业大棚商业保险项目

(一)建一镇:购买扶贫产业大棚商业保险项目8.7818万元;

(二)黄土岭镇:购买扶贫产业大棚商业保险项目20.2026万元;

(三)周家镇:购买扶贫产业大棚商业保险项目19.6万元;

(四)虎庄镇:购买扶贫产业大棚商业保险项目1.54万元。

 

 

 

中共大石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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