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存在差距。一是关于“理论学习转化为实际行动不及时”的问题。3月28日,将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重要学习内容,妇联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3月26日,召开执委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妇联执委40余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妇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进“破难行动”不够主动有效。
一是推荐挂职副主席不及时。巡察结束后,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2024年2月,向市委组织部推荐挂职副主席人选刘成成,申请材料已递交组织部,3月1日,刘成成已经参与妇联工作,主要负责发展部工作,并协助妇联主席做好妇联全面工作;4月30日,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挂职锻炼。
二是兼职副主席作用发挥不充分。针对“兼职副主席作用发挥不充分”,市妇联兼职副主席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发挥作用,联系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开展各种关爱活动,几年来,积极给予贫困学生和残疾儿童学习用品、在全市开展育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等。
3.落实联系、服务广大妇女的根本任务不够到位。
一是引领妇女发挥作用有欠缺。市妇联将在全市挖掘各行各业优秀女性先进典型。评选2024年营口市“巾帼建功标兵”3人;“巾帼文明岗”1个,并进行了宣传报道,激励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市妇联在市委党校召开动员妇女参与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积极引领广大妇女同胞们参与环境整治工作,提高维护村庄环境意识。为进一步服务低收入妇女“两癌”患者,大石桥市妇联积极宣传低收入妇女“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作。2024年辽宁省低收入妇女“两癌”共救助患病妇女16人,发放救助金16万元,全国低收入妇女“两癌”将救助患病妇女19人,发放救助金19万元。
二是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有短板的问题。做好信访登记。认真听取、记录信访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部门联动。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开展信访“百县(区)千案”暖心行动,联合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深化“建设法治辽宁·巾帼在行动”活动,积极回应广大妇女儿童诉求。加强普法维权。在三八维权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维权活动,发放宣传海报,讲解法律相关知识,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针对“市妇联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市妇联党组严格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的要求。2024年2月26日,妇联全体干部召开妇联党风廉政专题总结部署会议,总结2023年市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并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
2.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要求不到位。市妇联党组将严格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有关要求,确定副主席分管财务工作,顾茜茹为财务工作主要负责人。
3.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利用不充分。市妇联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有效利用好资金。现因妇联领导班子缺少副主席,市委巡查和审计局在单位审计时特提到单位财经不允许一把手签字,待配齐副主席后将剩余资金使用完毕。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市妇联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确定副主席分管财务工作,资金使用部门与财会室负责上级拨付款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党建资料丢失。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对党建工作计划进行梳理,结合市直机关工委和上级妇联相关要求开展党建工作,并坚持长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机关支部学习,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主题教育学习,并妥善保存相关材料。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注重提高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党员觉悟、党员修养、严格党员管理,2024年1月30日,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
3.党支部书记产生程序不规范。2024年因妇联主要领导变动,4月2日,市妇联党支部向大石桥市直机关工委申请关于中共大石桥市妇女联合会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书记的请示,4月28日,市妇联党支部向大石桥市直机关工委申请关于中共大石桥市妇女联合会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根据批复,妇联党支部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党员大会,选举徐海玲为大石桥市妇联党支部书记,5月17日,市直机关工委同意补选徐海玲同志任支部委员会书记,此次补选机关党支部书记,严格按照选举流程召开党员大会。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巡察整改力度欠缺。针对“巡察整改力度欠缺”,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3月19日,向市妇联党组反馈意见,市妇联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4月1日,召开妇联党组扩大会议,成立妇联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领导小组成员逐人认领问题;6月28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总结性梳理,审议通过整改报告,并对整改佐证材料归档工作进行要求,审议通过巡察整改报告。
2.个别问题久治不愈。市妇联遗留挂账资产金杯面包车,购于1992年,车牌号辽H70089,2008年市妇联曾向国资办申请报废,车辆有关手续经妇联司机刘兴彪(已去世)已交给国资办,由于车辆去向不明,现财政局账面仍体现有此资产,导致我单位国资账面与实物不符(后经到交警大队核实,该车已被注销)。四任妇联主席曾追溯此问题,均没有办法解决,自徐冰洁主席上任后,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多次与固定资产科沟通,并以大市妇发〔2020〕16号文件向固定资产科说明情况,财政局答复此车辆暂时无法核销,暂时无法整改,下一步将该问题申请销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7-5613361;电子邮箱dsqflbgs@163.com。
中共大石桥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