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6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进行了常规巡察+营商环境巡察。7月27日,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察整改情况
民政局党组将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常规巡察问题细化为19项33条,营商环境巡察问题细化为11项13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差距较大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为载体,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各支部也相应制定了年度党建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均纳入了学习计划。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社会救助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等决策部署,进行深入研讨,并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的贯彻意见和具体举措。
2.关于“主题教育、党史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局党组将不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认真研究上级党组织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各项学习制度,特别是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功夫,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在今后开展民主生活会时,严格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避免民主生活会走过场、形式化。
3.推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系列主题活动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为载体,专题学习《辽宁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方案,按照要求形成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
4.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个别养老机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6月份,民政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意见》(大民发[2023]44号),针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安全、疫情防控安全、防自然灾害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9月份,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自办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明厨亮灶”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23]69号),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在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明厨亮灶”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安全、疫情防控安全、防自然灾害能力得到了提高,相关人员健康证全部办理完毕。
二是关于“个别民办养老机构环境卫生意识不强,设施简陋。
整改措施及成效:针对巡察出的问题,民政局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实施。9月份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51家养老机构中的28家机构提出了整改意见。目前,各养老机构环境卫生意识逐步增强。
5.指导基层政权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及成效:关于黄土岭镇红峰村、虎皮峪村尚未选举出村委会主任问题,我局于2023年8月28日制定了《关于尽快启动补选工作的函》并转交黄土岭镇政府;9月14日制定《关于对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联审的函》并转发各相关部门,开始对各“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联审。现虎皮峪村已于10月8日完成村委会主任补选工作;红峰村补选工作已进行到提名候选人阶段,由于各候选人派系之间相互举报纪检问题,纪检部门正在审查,审查结束后,由当地镇政府按程序组织选举。
6.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有欠缺。
整改措施及成效:建立主动排查机制,指导镇街、村社区做好动态管理、主动发现工作。加强核对机制,每年三月底和9月底前分别开展对辖区内在保人员进行一次死亡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已享受退休金人员、服刑人员的筛查比对。民政部门之间及时互换信息,杜绝重复领取救助金情况发生。根据每月营口市反馈殡葬数据,及时排查,停止低保保障。对相关违纪工作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已作出处理决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7.区划地名工作还有短板。
一是关于“政区图更新不及时。
整改措施及成效:主动协调财政局拨付制图经费,尽快完成《大石桥市政区图》的印制工作。截至目前相关资金申请已报市政府,正在审批。
二是关于“对街道路牌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进一步加强对街路牌的监管,积极向市政府进行请示,努力争取管护资金,可分主、次干道分批进行维护和更新,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形成长效管护机制,认真开展维护和管理工作。
8.落实中央扫黑除恶斗争不坚决。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殡葬管理相关法规,依法加强殡葬管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注重实际问题解决,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执法效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9.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有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了2023年度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学习,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
二是关于“2018年以来,全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共有27人,其中班子成员5人,违规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局党组没有进行深刻剖析、总结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没有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8年至今只开展了3次干部警示教育”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进行深刻剖析、总结原因,制定相关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警示教育。
三是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不经常,谈话内容针对性不强,个别谈话将‘无纸化办公’‘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作为提醒谈话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与党风廉政建设相适应。
10.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一是统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思想麻痹大意。二是孤儿寄养跟踪监督机制有缺失,工作履职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吸取教训,加强警示教育。指导民政局事务中心,现儿童福利院按照家庭寄养法,加强寄养跟踪监督力度,责成事务中心、福利院健全制度,加强落实。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未杜绝。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主题教育为契机,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来抓紧、抓出成效。二是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执纪监督。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述职述廉等制度,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变。
三是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三会一课”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目前,汤池敬老院违规发放给工作人员的服装和运动鞋涉及的8388元已如数返还给汤池敬老院账户,民政事务中心纪检监察室对于恩亮拟作出诫勉谈话的处分决定,报局党组会审批后将对其处分决定予以公布。
12.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2020年4月45#凭证,支付乡镇“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人员补贴1,571,005.08元,实际应为1,571,005.80元,现已整改,今后会加强财务制度学习,认真核查原始单据,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使用正式发票入账,及时将采购合同等相关材料附后。三是向有关医院索要救助人员病历,救助人员护理费凭证后附救助病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入账、国资办登记。
13.对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借调人员已退还下属单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4.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党建工作的督导力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把整改落实贯穿于党建工作的始终,制定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为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3月21日民政局召开了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会。
15.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把握程序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保证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把问题谈通谈透,深刻反思和剖析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个人问题,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认真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自己摆进去,见人见事,直面问题,力求开门见山,坦诚相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避免“讲套话”。开展批评敢于动真碰硬,真刀真枪,不模糊其词,停留表面,要直指问题要害,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16.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短板。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党组切实承担起了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把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二是加强对各支部的监管,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三是加强对党建工作干部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发展党员。
17.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一是关于“民主决策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二是关于“履行干部选拔程序有缺失。
整改措施及成效:在今年两次专业技术人员晋级工作中,严格履行干部选拔民主推荐、考察程序,并对晋级结果进行了公示。
三是关于“干部任免发文不严谨。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严格履行干部任免程序。
(四)落实六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
18.剩余1台伏尔加牌轿车至今未找到,固定资产账也未做处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继续加强车辆信息和实物寻找。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现有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向市政府请示对车辆进行资产处置,建议销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7-5671035;邮箱信箱:大石桥市民政局;电子邮箱dsqsmzjjgdw@126.com。
二、营商环境巡察整改情况
(一)履行营商环境 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不到位。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精神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2023年6月1日,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摘编》、市委书记王殿丰同志在全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暨推进项目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讲话。通过学习,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项目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及成效:成立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扎实做好民政系统营商环境工作。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民政局党组提出的问题,我局立即整改,召开了党组会议,并于5月19日、6月1日出台了相关文件。
(六)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有短板
3.推动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2年12月30日,营口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营口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营民发【2022】20号),我局遵照执行。同时,在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平台可以录入社会组织异常活动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等级评价等并可以进行信息公示。目前,没有发现我市存在活动异常非法社会组织和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2023年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列入“僵尸型”社会组织50家机构进行整顿,截至目前,已有2家社会组织完成了限期整改,2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办理了注销手续。
(七)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意识不强
4.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力度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效:逐渐规范健全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各类现场出具的民政执法文书样本。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对象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在市局大厅设置信息公示牌。完善补全巡查组巡查出的问题,完善1起完整案卷补全3起未履行的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等。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明确了执法环节、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了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
5.执法案卷制作不严谨。
整改措施及成效:规范各类现场出具的民政执法文书样本。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对象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在市局大厅设置信息公示牌。完善补全巡察组巡察出的承办人及分管领导签字问题,补全未加盖公章部分,确定了集体讨论与会人员信息,完善做全了案卷的标准化、规范化。案卷已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以后行政执法可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明确了执法环节、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
(八)打造"阳光便利 的审批环境”有欠缺
6.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滞后。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部门(科室)之间数据共享、协调配合和政策衔接,建立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制度。各科室各部门之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及时互换新增信息,打破“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保证困难群众应享尽享。2023年5月8日,针对此问题已进行整改,在通过原本属地动态管理上报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数据交换比对,进一步对应享未享和应退尽退工作加以巩固,工作制度更加完善。每月月末根据福利科提供的特困人员新增名单,与低保在保名单比对,及时停止特困新增人员的低保待遇,未产生低保与特困重
(九)围绕打造“简约 高效”的监管环境不够有力
7.对市场主体监管还有盲区、漏点。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贯彻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报请市政府下发了《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养老服务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监管,督促备案。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的有关支持政策宣传工作。按照上述工作机制,2023年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检查2 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18条,整改率达到百分之百。
8.“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健全“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逐渐规范健全执法程序、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公正执法。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在市局大厅设置信息公示牌。明确了执法环节、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起到规范化执法和建设成效。
(十)打造"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意识不强
9.体贴群众办事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增派工作人员,增加婚姻登记引导服务,在离婚室为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切实保障了当事人个人隐私。
10.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不充分。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印发残疾人两项补贴宣传手册,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加强应享尽享工作制度的推进。二是在我市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清零行动”按照市残联提供持证残疾人数据,摸清底数,清理存量,建立动态台账制度,做到应纳尽纳、应享尽享。三是残障人福利服务室协同救助科,残联办证大厅,建立源头宣传工作机制。民政部门通过救助科针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下发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书。四是重视对系统利用,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主动提醒功能,对疑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进行电话、短信、及工作人员入户提醒的方式,引导办理。五是加强民政、人社、医保、残联、教育、司法等部门工作协同,从被动救助转向主动救助,实现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及时救助。六是结合“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活动,民政干部全部开展入户走访,发现有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将发现的困难群众对象及时纳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月活动,发放宣传手册,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定期对所辖的群众进行宣传,送政策上门,尤其是对于文化水平不高,沟通有障碍的困难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经过整改,加强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民政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机制,对受害家庭予以社会救助保障,通过宣传手册的印发、“清零行动”的开展、源头宣传工作机制的建立、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主动服务提醒功能的利用,大大加强了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宣传力度、推进了应享尽享工作的落实。
11.社会救助热线信息公示不全面,形式单一。
整改措施及成效:为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宣传力度,引导救助对象到救助管理站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在蟠龙山广场、检查站及兴隆商城、兴旺小区道口、云桥广场附近增设救助引导牌5块。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APP等平台、散发救助宣传图册、传单、救助开放日等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救助政策。进一步强化了线下公示,便于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大石桥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