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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高级中学2024年度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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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大石桥市高级中学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高级中学2023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单位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单位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单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4年单位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单位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单位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单位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2024年单位预算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2024年单位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单位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单位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石桥市高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石桥市高级中学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市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配合市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3、巩固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成果和整体水平,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抓好高中教育教学和向高校输送优秀人才的工作。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

6、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7、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高中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高中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9、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10、在市教育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学校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11、在市教育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谋划布局,全面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党委、德育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教务处(高一、高二、高三年级)、综合办公室、考务处、教研处、电教处、总务处、团委、工会、纪委监察。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高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大石桥市高级中学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石桥市高级中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918.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37.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81.54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553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7.3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684.93万元,公用经费852.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大石桥市高级中学及所属单位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85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石桥市高级中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大石桥市高级中学2024年预算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大石桥市高级中学所有收支全部纳入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管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

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大石桥市高级中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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