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4年预算报表
一、2024年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4年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2024年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2024年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市内公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民航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市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其他市内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全市道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指导全市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安全监管。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市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实施权限内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十二)职责分工。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工程计划科、财务科、法规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本级)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748.1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4年收入预算比2023年减少9192.6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支出预算74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88.78万元,公用经费66.14万元);项目支出493.25万元。
2024年支出预算比2023年减少9192.6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6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交通运输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6万元,比2023年预算1.5万元增加1.1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2.6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路科下乡业务量增大。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交通运输局(本级)2024年预算安排资本性支出493.25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交通运输局(本级)基本支出全部纳入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
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