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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2024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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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4年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4年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2024年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2024年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教育。

(二)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

(三)负责依法制定本校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并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处分在内的管理活动,依法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

(四)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本级)内设机构:学龄前部,即官屯镇中心幼儿园;义务教育部,即九年一贯制学校,下辖小学部与中学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本级)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2024年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769.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9.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2024年收入预算比2023年减少138.19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未收到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因压减支出致使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176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5.3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729.36万元,公用经费36.02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2024年支出预算比2023年减少138.19万元,主要原因是:1、因未收到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所以支出预算未安排上级承担部分;2、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本级)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36.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等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XX万元增加0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0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无“三公”方面的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本级)2024年预算安排资本性支出4.00万元。其中:购置设备4.00万元。

六、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本级)基本支出全部纳入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

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大石桥市官屯镇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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