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算草案报告
关于大石桥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返还性收入说明
三、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五、大石桥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预算公开相关报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
附表1:2024年大石桥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附表2: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到款)
附表3:2024年大石桥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政府债务情况
附表4:2023年大石桥市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附表5:2024年大石桥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附表6:2024年大石桥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附表7:2024年大石桥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
附表:8:2024年大石桥市 “三公”经费预算表
2024年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一、人大报告
关于大石桥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2月27日在大石桥市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孙本民
(书面)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大石桥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化解风险,兜牢“三保”底线,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6,753万元,比上年同期203,404万元减少26,651万元,下降13.1%。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91,200万元,比上年同期415,000万元减少23,800万元,下降5.7%。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6,75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6,223万元、上年结转97,518万元、调入资金16,29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72,525万元,减去上解支出78,789万元、调出资金10,13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3,438万元和结转下年105,755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91,200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7,761万元,比上年同期11,800万元增加5,961万元,增长50.5%。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8,078万元,比上年同期47,821万元减少19,743万元,下降41.3%。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7,76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67万元、上年结转5,738万元、调入资金10,13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63,847万元,减去上解支出710万元、调出资金6,713万元、结转下年5,800万元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8,847万元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8,078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发行再融资债券525,296万元(不含新增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366,449万元,专项债券158,847万元。
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5,000万元,用于水源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
2023年还本付息602,654万元,其中:本金554,803万元,利息47,851万元。按照2019年大石桥市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要求,2023年计划化解隐性债务81,500万元,预计完成83,500万元。
(四)落实市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为确保完成人代会确定的2023年财政工作目标,实现财政平稳运行,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提升理财效能,深化预算制度改革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2023年科学合理地完成了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预算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等模块平稳运行。同时,作为全省首批试点,调整调剂模块在我市率先上线。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各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重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2023年共编制项目绩效目标761个,涉及金额264,572万元,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74个,涉及金额145,276万元,并对157个市直部门开展上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涉及金额308,439万元,对上年度100个预算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19,469万元,实现了“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范围及内容,及时将部门的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在政府公开平台上予以公开,预决算公开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四是加强采购审批监管。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推进政府采购全电子化流程,2023年实施政府采购预算10,903万元,实际采购支出10,390万元,节约资金513万元,节支率4.7%。五是充分发挥财政基建审核作用。持续强化对重点投资项目预决算的审核监督,2023年评审各类工程项目358项,报审金额219,491万元,审定金额200,525万元,核减金额18,965万元,综合审减率8.6%。
2.拓宽聚财渠道,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发挥平台作用,强化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深入挖掘收入增长点,积极开辟后续税源,严格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防止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认真研究国家经济政策举措,做好政策动向分析,及时把握政策机遇和资金方向,挖掘项目资源,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努力争取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缓解我市资金压力,支持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三是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完成国有资产摸底清查,依据各项闲置、低效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处置变现、出租出借、调剂划拨等方式,最大限度的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提升资产综合利用效率,2023年我市闲置资产销售收入7,856万元。四是清理存量资金。不断加强存量资金的管理,2023年清理收回各类存量资金35,546万元,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投入资金4,661万元建设、养护农村公路79公里,投入资金3,520万元为14个镇街103个村修建村内道路112公里,投入资金12,509万元支持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有效提升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投入资金28,712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抗旱防汛、中小河流和水土流失治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村经济得到全面发展。二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投入资金17,612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投入资金12,404万元开展困难群体救助,投入资金640万元支持助残事业,构建了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5,074万元用于中小学校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和升级改善办学条件,投入资金211万元为3,392名学生发放各类助学金,免除183名学生学费,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完善。四是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建设。投入资金6,733万元用于城市综合管护、环卫作业、基础设施养护、垃圾清运以及城市污水处理,投入资金2,164万元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绿化工程,投入资金1,921万元推进老旧小区和城市供暖设施维修改造,投入资金292万元用于城市道路建设养护,城市生活品质稳步提升,城市功能日趋完善。五是建立“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大石桥市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若干措施》。大幅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非刚性支出,在预算从紧安排的同时,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拨款,通过节支改善财政收支状况,保障了重点领域支出需求。
4.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是全力保障刚性支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据《大石桥市2023年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和《关于大石桥市解决“三保”支出保障风险应急预案》,预算编制及执行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组织财政、发改、营商、审计、工信、司法等六部门开展债务数据统计、梳理及审核工作,通过工信系统上报国务院债务数据1,695笔,涉及金额318,947万元;通过隐性债务系统上报债务数据67笔,涉及金额131,206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债务数据录入上报工作。积极参加全国化债试点工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年累计向上争取化债资金274,553万元,截至12月末,化解债务283,499万元,其中:清偿拖欠企业账款199,999万元,化解隐性债务83,500万元。同时,不断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的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至今未发生过政府债券违约事件。三是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强化财政内控建设,依据《大石桥市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全市174个预算部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地方政府债务违法违规等10个方面问题开展细致排查,坚决阻断各类风险的存在。四是防控金融风险。组织“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平安镁都”等系列活动,大力开展防非宣传;对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保险代理等类金融机构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和清理整顿,严防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等六类机构从事非法金融业务,切实筑牢金融安全屏障。
5.整合优势资源,扎实推进国企改革
一是明确国企改革任务。在《大石桥市市属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国企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69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完成改革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落地,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石桥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国企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是落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成对全市24家市属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颁布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工作方案》,预计2023年底前将完成市属国有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财政运行及财政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平衡任务艰巨。目前我市经济仍处于“弱复苏”阶段,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足,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问题凸显,同时,兜牢“三保”底线、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有增无减,财力严重不足,资金调度异常紧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陷入保障“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便难以保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的两难境地,截至目前我市财政尚拖欠122个部门(单位)7个月序时经费,合计3,682万元;拖欠村干部12个月薪酬,合计3,635万元。二是历史包袱沉重。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历年未兑现的上级专项资金、拖欠在职个人职业年金、退休人员新旧工资差等历史包袱,短期内难以化解。同时,由于我市2023年10月以来依据国家、省、市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文件精神,采用债券资金置换方式清偿拖欠企业账款,加之农信系统改革化险工作影响,导致2024年债券付息将增加约8,000万元,预计2024年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将达到124,269万元,加剧了财政运行风险。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统筹财政资源,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管理工作,科学谋划财政改革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2024年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受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市2024年财政收入预期仍不容乐观,增收与减收因素并存,预计收入增幅有限,“三保”支出、刚性支出、重点支出需求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鉴于此,我们在编制2024年度预算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综合预算原则”“零基预算原则”“收支平衡原则”“勤俭节约原则”“保障重点原则”“量力而行原则”“注重绩效原则”,年度预算优先安排“三保”等必保刚性支出、重点支出,全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非急非刚性支出,对于企业养老保险地方财政补助分担额度、债务利息已足额安排预算,对未安排预算需偿还的隐性债务本金制定了偿还方案,我市2024年支出预算基本兜牢刚性支出底线。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2023年预计完成数176,753万元为基数,增长6%,即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187,358万元。
2024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87,358万元,加上返还性补助收入预计19,43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财力补助预计130,736万元、上年结转预计105,755万元、调入资金83,51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897万元,减去预计上解上级支出82,081万元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913万元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34,705万元,其中:本级可支配财力安排的支出为338,470万元,可实现全年收支平衡。(目前尚未收到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告知数,故2024年预算中不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三)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24年我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7,065万元,加上上年专项结转5,8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596万元,调入资金4882万元,减去上解支出82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8,478万元后,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的原则,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2,044万元。(目前尚未收到上级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告知数,故2024年预算中不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四)2024年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预计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24,269万元,其中:本金72,453万元,利息51,816万元。
(五)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为完成上述财政收支预算目标,2024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稳字当头,推动收入合理增长
持续关注我市重点行业运行态势,大力优化企业服务,培育新增税源,挖掘收入潜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加大稽查和清欠力度,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强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加快土地整理挂牌出让工作进度,增加土地出让净收益。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加大闲置资产的处置力度,提高国有资产变现能力。
2.坚持有保有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资金管理,科学调配财力,强化预算约束,实现“无预算不支出”。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其他刚性支出、重点项目支出以及偿还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支出。对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就业体系、医疗卫生、文化事业和市政设施管护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资金,认真审核把关,加快支出进度。其他支出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量力而行安排。
3.坚持勤俭节约,树牢过紧日子思想
严把预算编制、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以2023年预算为基数,压减一般性支出比例不低于10%,压减各部门(单位)公用经费比例不低于10%,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等公务活动,“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控编外人员支出预算,规范编外人员管理,人员数量只减不增。
4.坚持底线思维,严格管控债务风险
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明确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体责任,落实债务风险“防、化、管”闭环管理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完善债务风险应急机制,动态监测评估债务风险,全程监督偿还资金准备和到位情况,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风险的底线。
5.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国有资产管理
严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备更新,严禁超范围、超标准配备资产,推进公务用车改革。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核算入账和登记管理,完善资产核算体系,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融合。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政协的意见,锚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埋头苦干、克难奋进,全面提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更大的担当和作为。
二、返还性收入说明
2024年,上级财政对我市返还收入补助19,434万元,包括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8,052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773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0,895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66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352万元。
三、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编入2024年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共计130,73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具体包括:均衡性转移收入92,37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2,40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6,014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3,367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663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4,773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4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2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大石桥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预计为1,344,140.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10,179.6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633,961万元。
截至2023年底,大石桥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344,140.6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10,179.6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33,961万元。(具体见附表)
五、大石桥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以及省委、省政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推进厉行节约财政财务制度建设。大石桥市加强了“三公”经费预算管理。2024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比上年大幅减少。大石桥市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495万元,比2023年预算2,110万元减少615万元,下降2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79万元比2023年增加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在上级带领下出国招商等;公务接待费83万,比2023年减少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33万元,比2023年预算1,931万元减少598万元,下降31%,其中,公车购置比2023年增加83万元,主要是纪检等部门需采购办案车辆;公车运行费比2023年减少681万元,下降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