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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人民政府  政协大石桥市委员会关于表彰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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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以来,在市政协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全体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市政府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60件。市政府对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高度重视,明确了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各承办单位高质量办理的工作原则,真正将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实现了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和委员满意、群众满意、市政协满意、市政府满意的“四个满意”。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增强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政协提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经市政府、市政协研究,决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教育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文旅广局、民政局11家单位予以表彰,授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提案承办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一年的提案承办工作中体现高质量,重实效。也希望其他提案承办单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学习先进、自找差距,不断提高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各提案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守办理时限,努力实现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谱写镁都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而不懈努力。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     政协大石桥市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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