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开稿)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8月11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大石桥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12月2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大石桥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抓整改
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引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自身也做了深刻的自我批评,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两个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为积极整改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此后,先后组织召开了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项安排部署、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二、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把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干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制定方案,细化措施。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结合强化作风建设实践活动,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积极整改”的原则,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任务,层层分解责任,确保反馈意见整改一一得到回应,件件得到落实。
三是分类实施,扎实整改。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聚焦重点问题,对反馈意见进行逐一梳理,制定台账,针对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在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梳理的基础上,逐条逐项制定出整改措施,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建章建制、补章补制,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各责任科室整改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条线索一条线索核查,确保整改落实实效。
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
1.对审计结算监管不到位。局党组存在重前期建设、轻后期结算管理,对结算审查拖延等问题监管不够问题。抽查22个拖欠工程款项目中,有17个项目没有进行决算审计,占比为77%。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已完工程的结算编制进度,完成结算后及时报送市政府批准结算审计。
已完成审计1项,已报审正在审计中10项,申请结算审计文件已报市政府批准3项(未批转),在建工程1项,结算审计书正在编制2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2.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到位。抽查2017年-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执法只做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登记,没有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没有对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没有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措施及成效:行政执法信息已经在全国信息共享平台公布,巡查期间因为系统升级没有显示出来。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也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公布。因为改革原因水利局没有成立法规科,所以制度还不健全,下步将尽快成立法规科,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巡察组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五、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水利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
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中共大石桥市水利局党组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