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1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大石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9日,巡察组向大石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我局按照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的原则,在巡察整改期限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解决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并制定出台相关整改措施,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二是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大石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巡察整改方案》为总揽,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落实巡视巡察等方面为重点的整改框架: 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 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严格责任追究。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并实时跟进。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职工、干部绩效、科室目标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常规巡察具体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2022年8月,综合执法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锦州、沈阳等地考察时强调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奋力开创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的重要讲话精神,没有及时贯彻传达,也没有组织全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和研讨。
整改措施:始终把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持续抓好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把及时学习贯彻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城市管理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用,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真真切切转化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
整改成效:局党组定期学习和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和落实,全局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强化了学习观念,并注重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强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形成全面系统严密的学习体系,工作中充分体现党的领导,学以致用,不断促进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仍然存在。2019年8月12日至2021年2月22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没有召开党组专题会议 ,所有事项均以党组扩大会和党组党委联席会的形式研究,导致党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凝聚力、号召力不强。
整改措施:综合执法局将严格按照会议议题内容召开会议,改正所有事项均以党组扩大会和党组党委联席会的形式研究的错误,领导班子成员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充分发挥党组战斗堡垒作用,体现凝聚力与号召力。推进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
整改成效:党性意识提升,责任意识增强,担当意识进一步提高,大局观念和长远发展意识增强,民主决策、科学和集体决策有了明显改进,能够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整体核心作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民主决策“一言堂”。2020年8月 24日,综合执法局党组召开研究人事科科长、指挥中心主任等部分中层干部任免及人员调整会议,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首先发言并表态同意人选名单,而是未采取主要领导应该末位表态发言的方式。
整改措施:局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推进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
整改成效:领导班子坚持做到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全面系统学习了“三重一大”制度,并进一步严肃了制度执行的重要性。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顶层设计、靠前指挥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管理念。2018年1月至2021年12 月,综合执法局通过“市民投诉电话、民心网 8890、民心网 12345”受理市民各类投诉高达 6836 件,主要集中在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等城市管理顽疾问题上,且逐年呈递增趋势(2018年1387件、2019年1512件、2020年1628件、2021年2309 件),信件虽已办结,但在控制城市管理问题增量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至 2022 年,涉及违章建筑共 117 家,已拆除 78 家,截至目前仍有 39 家尚待处理解决,占比约 33.3%。
整改措施:1.针对占道经营,我们以服务群众为理念,规范商贩线内统一经营,网格化监管,加强常态化督导监察,督帮结合。2.关于市委巡查组提出2021年-2022年度违章建筑有待处理的事项,涉及责任科室、中队的已落实到位。下一步将对未处理的违建及时下达限期整改、责令拆除等法律文书,对于到期后不自行拆除的,将按程序把处理意见提交局党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整改成效:通过整改,加强了常态督导监察,占道经营现象明显改善。违章建筑问题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执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对小商贩摊位“台阶式”经营监管办法不多。市蔬菜批发市场、北头小市场等地小商贩摊位经营从柏油路面到人行道上,从人行道上至门点儿台阶上,可谓是“撵一下退一步”、“你来了我收了”、“你走了我摆了”,局和大队执法人员对这种现象监管办法不多,处置能力不强,造成人行道行不了人,小商小贩随处可见,缺少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商贩线内统一经营,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强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治理,对流动商贩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督帮结合。对占道摊点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坚持文明执法,执法队员秉持“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的执法理念,耐心劝导聚集摊贩及群众,打造和谐营商环境。
整改成效:商贩严格按照线内统一经营,加派力度进行常态化巡察,对占道摊位严格落实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人员管理有待加强。巡察发现,综合执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纪律上对自身要求过于放松,有经常性不在岗现象;驻市行政审批局大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有轮流坐班现象,三天一班,致使值班人员有事外出无人替岗的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1.针对不在岗现象,纪委及执法监察科严格落实考勤制度,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2.驻市审批大厅的工作人员接到反馈意见后,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全科室的工作会议,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窗口实行双岗制,每日窗口必须有2人坐班,其他人员在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及下路的勘查工作。
整改成效:纪委和执法监察科严格按照制度,不定时对工作人员进行抽查,不在岗现象明显减少。行政审批大厅落实双岗制,保证窗口不缺岗,不空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工会会费管理不规范。2020年,局工会收取会费无缴款人名单,发放福利无发放名单和领取人签字;2020年1月21日,综合执法局职工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而是按定额每人每年收取 10 元会费,不符合每月按本人工资收入的 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会费的要求。
整改措施:1.加强会计监督,搞好会计核算。为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及时的会计信息。将缴款标准明细,发放福利名单及签字附账后,以备有据可查。2.协勤人员今后严格按照工会会费收取标准整改,全局公务员,事业财政,自收自支,协勤人员全部按工资总额的0.5‰计提。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
整改成效:整改后,发放福利时落实按名单发放,领取时本人签字。所有协勤人员按照工资总额总额的0.5‰计提。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问题
1.组织机构不健全,监督责任缺位。2020年 12 月,局执法大队原纪委书记调走后,其职位一直空缺至今没有安排,机关和大队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等方面工作缺少有效监督,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综合执法局党组建立了“党风廉政”制度,要求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在纪委书记未安排的情况下,由纪委副书记与执法监察科联合监督、防控党风廉政、三重一大等方面的工作。
整改成效:等待上级安排纪委书记,在纪委书记未安排的情况下,由纪委副书记与执法监察科联合监督、防控党风廉政、三重一大等方面的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超权限设置机构,超指数配备干部。2018年12月29日,局执法大队由其局所属市综合执法机动大队、四个分局和市文广局文化执法大队整合组建至今,按照大委办[2018]27 号、大编办发[2019]7号、大编发[2019]18号文件规定,其科室内设机构为16 个,机构领导职数(非副科)为47个,但从2019年8月15日至今,其科室内设机构共为 21 个,机构领导职数为 67个,超权限设置内设机构5个,超指数配备干部 20个。
整改措施:根据我局党组大综法党组发[2022]20号文件,已将大队科室部门、人事进行调整,使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更优化,今后会在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做好机构设置和人事安排,并及时与编办等相关部门沟通,科学制定机构设置方案。
整改成效:对人事调整等问题严格落实“三定”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
3.经常性纪律教育开展不够扎实。2018年6月-2022年8月,局党组和大队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存在表面化、形式化,且谈话对象存在问题都一样,均是“党建工作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密切”,致使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2018年至今,该局(大队)共有32名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2018年至今,该局(大队)共有32名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措施: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抗腐能力,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易发、多发问题。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对党员干部教育提醒。
整改成效: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工作出现不良苗头、工作职务调整、受处分、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思想有波动等情况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综合执法局党组将以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和改善工作作风为目标,通过整改,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紧硬”,实现全局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为我市经济的发展和构建和谐平安大石桥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17-5204938;电子邮箱:dsqzhzfj@163.com。
大石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