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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教育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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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权力事项清单 (1)

办事不找关系路径 (2)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4)

违规禁办事项清单 (10)

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11)



 

 

教育权力事项清单

事项类别

序号

事项

页码

操作流程

一、行政给付

1

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4

 

二、其他行政权力

2

民办学校年检申请流程

5

 

 

 

 

 

办事不找关系路径

 

 

 

 

 

 

                    

   

办理地址

序号

机构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1

大石桥市教育局

大石桥市和平大街319号

0417-5613517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一、行政给付

1.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户籍在大石桥市的,全日制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业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和第二学士学生。

1.1  需提供要件

贷款学生需携带全日制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全日制高校学生证、户口本、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本人及身份证。(资料来源:考生本人)

1.2  办理途径:

①科室办: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事务中心  资助科。

②网上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申请:https://sls.cdb.com.cn。

 

1.3  办理时限:办理时间为每年8-10月份(具体时间省里通知)办理者网上申请,材料齐全即可办理。贷款金额将于当年11月份发放。

1.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咨询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0417-5613517咨询投诉。

二、其他行政权力

2.民办学校年检申请

申请条件:凡在大石桥市审批局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均需接受年度检查(取得许可证不满一年的除外)。

2.1  需提供要件

第一阶段:自查上报材料阶段。

线下办理须提交下列年检材料至科室。

①最新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②法人、校长、教师、会计,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办理时需带原件)。(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③房照复印件(租用的房屋需提供租赁协议)。(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④消防手续复印件备案。(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⑤教材资料备案(教材资料名称和出版社名称)。(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⑥外籍教师备案。(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⑦收费标准备案。(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⑧招生广告备案。(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⑨填写《营口市民办学校年检自查报告书》附件1、2、3(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⑩年度工作总结。(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⑪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⑫办学条件情况(对照公办学校办学标准逐条对照梳理)(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备注:校外培训机构提交1-11条手续,民办中小学提交1-12条手续。

网上办理需提交下列手续:

①办学许可证副本(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②财务审计报告(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③年度学校自查报告(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第二阶段:实地检查阶段,检查下列内容。

①党建情况。本年度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党组织或成立联合党支部,或者落实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落实党的领导全覆盖并体现在学校章程中。(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②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情况。(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③依法办学情况。本年度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办学行为及服从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管理等情况。(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④资金监管完成情况。未按中央省市要求完成风险保证金工作的年检依法依规处理予以不合格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⑤依法经营情况。(全面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2021年修订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合同、预存风险保证金)。(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⑥学校基本建设情况。本年度校园校舍环境的改善、办学设备设施的投入、师资队伍的建设等情况、办学场地、人员、办学范围等变更情况。(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⑦办学管理情况。本年度在行政管理、招生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后勤管理等方面采取的新措施以及所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⑧教师资质情况。检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外籍教师排查情况。(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⑨广告牌匾情况。户外牌匾必须摘除,广告、LED字幕中不能有提分升学、加大家长焦虑的内容。(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⑩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参照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⑪学历教育学校设置应符合国家对办学条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须自有校舍,并办理资产过户。(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⑫招生广告备案情况。(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⑬隐形变异培训,超范围培训情况。(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⑭校园(机构)安全排查情况。(资料来源:民办学校)

2.2  办理流程

年检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上报材料阶段(2月1日至3月1日)

凡提交的材料,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3月1日前送到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科。网上年检同步进行。材料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年检。

第二阶段:实地检查阶段(3月2日至3月31日)。

市教育局实地检查规范办学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社会评价较差的办学机构提出期限整改的要求。在整改不到位,未经复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不得做招生简章、办学广告的宣传,不得向社会招收新生。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对于年检存在问题的,按照营口市教育局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2.3  办理路径

①科室办:纸质材料年检报送至大石桥市教育局 校外培训监管科318科室。

②网上办:营口政务服务网:http://zwfw.yingkou.gov.cn/

 

 

2.4  温馨提示

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民办学校年检,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可先拨打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候,我们为您提供咨询服务。如有问题可拨打办公电话0417-5613517咨询投诉。

 

 

 

违规禁办事项清单

禁办事项

禁 办 情 形

1、违规进行民办学校年检

未经过审批部门移交推送列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民办学校。

根据规定不属于教育部门管理的民办学校。

未经批准擅自停止办学,未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学校。

重要办学事项变更(含举办者、实际控制人、法人、校长、办学地址、办学范围、内容等)未经审批部门(相关责任部门)批准(备案)的民办学校。

连续2年未申报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

不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不服从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未按上述要求完成工作落实的民办学校。

禁办事项存在禁办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即禁止办理

 

 

 

 

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序号

业务事项

可容缺资料

资料来源

1

民办学校年检

学校资产审核中的房屋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

可提供复印件,学校盖章。实施资金监管的由属地教育部门提供佐证材料。

教师资质审核中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教师本人提供给学校原件,学校备案后提供给年检单位复印件。

教师资质审核中的毕业证原件

补正期限:教师资格认定免提供,民办学校年检须10个工作日

注:一个业务事项涉及多种可容缺资料的,可同时容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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