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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示大石桥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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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建立健全水库防汛责任机制,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的通知》要求,现将大石桥市2023年度8座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大石桥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附件:大石桥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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