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石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
财政局副局长 李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主任会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支持下,我市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发展意识和规范意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国有资产家底进一步厘清
一年来,我市相继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市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及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市共有行政事业单位231家,资产总计为371,249万元,负债总计为181,080万元,净资产总计为190,169万元。
我市共有报表国有企业37户,资产总计为2,590,434万元,负债总计为1,291,12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299,308万元。
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总数为213项,项目投资额为1,459,297.47万元,形成债务资产项目为143项,项目投资额为980,258.48万元,资产形成率为67.17%。
(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
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1号)等文件要求,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以“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为原则,与预算相结合,采取调剂、租赁、购置等方式进行优化配置。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使用,以行政事业单位做为资产管理主体,制定资产使用管理的内部流程、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监管资产出租出借行为,要严格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履行报批手续。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以防国有资产流失。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并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公开方式处置。及时办理产权变动并进行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收益,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是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建立和完善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提供了管理平台,推进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的有机融合,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入口、使用、出口等环节的动态管理。
三是贯彻落实政策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聘、国有企业招聘行为、董监事会建设管理、国有企业融资担保、产权管理以及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等制度进行了规范管理,组织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督查落实整改措施,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国企运营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推进考核制度。建立企业业绩考核机制,把国有企业资产有效运作作为提升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目标。通过目标考核、财务监督、完善制度、指导整改等方式,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使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强化企业党组织建设。全面开展市属企业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要求纳入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规范企业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等途径和方式,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四)国有资产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是初步实现我市国企的集中统一监管。按照省、市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和模式,我市政企脱钩改革工作取得了成效,完成市属国有企业脱钩移交协议签订工作。按照统筹规范、权责明晰、区分情况、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整体移交等方式。
二是监管企业公司制改制全面展开。11户非公司制企业中,军粮供应站、水源第二粮库、高坎第一粮库及中心粮食储备库4户企业在2017年完成公司制改制,水利设计院、大石桥市宾馆、百达物流中心、昌泰路桥建设处、新华书店也积极推进公司制改革。按要求在今年六月末全部改制完成。
三是国有企业整合重组稳步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全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大委发[2017]19号)的要求,结合大石桥实际情况,完成了营口金桥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营口金桥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注资2亿元,下设七家子公司,分别为大石桥市军粮供应站、大石桥市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沟沿储备粮有限公司、大石桥市高坎储备粮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水源桥粮米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市沟沿桥粮米业有限公司、大石桥市高坎桥粮米业有限公司,其中除大石桥市军粮供应站之外的六家子公司均由营口金桥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注资200万。
四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负责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我市厂办大集体现状、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权益)、测算表、调查表、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案等材料已报送营口市国资委。将在厂办大集体改革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做好后续改革工作。
五是推进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开展驻我市央企网通、邮政、中石油的管道有限公司职工小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其所属职工小区是绿墅新村小区(邮电小区)等,按照营口市国资委的相关要求,已将涉及的“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等方面问题与我市网通公司积极对接和现场查勘,相关的费用测算已上报营口市国资委。
六是积极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市公务用车改革定编后,我市有78家单位 627 台车辆参加车改,应净上缴和处置车辆226台,目前参改单位共收缴公车 119台。上缴公车除调剂使用外,经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公开拍卖,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和罚款后全额上缴财政。包含已完成报废公务车辆,我市行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已完成。
(五)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效果进一步扩大
为提高我市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开展了闲置国有资产拍卖变现工作。已向社会公开拍卖上缴公务用车123台,拍卖价款总计695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对各类回迁住房建设项目剩余国有资产,即住宅(房源)、阁楼、车库、仓库、门市、幼儿园、会所等国有资产及闲置土地等,我市制定了《关于各类回迁住房建设项目剩余国有资产监管暂行办法》。按照办法规定,经评估并向社会发布拍卖公告,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价款总计13,385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
1.2016年10月25日,公开拍卖富云花都门市69个,拍卖价款7,286万元。
2.2017年6月17日,公开拍卖富云花都门市5个、仓库118个、车库94个资产和独立商业网点1个,拍卖价款2,670万元。
3.2017年7月17日,公开拍卖富宇鑫尊F北12个门市,拍卖价款3,249万元。
4.2017年9月1日,公开拍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6处资产,拍卖价款180万元。
今年,我市将对富宇鑫尊F南和F北、水畔明苑、金域华庭、富云花都、富雅豪临、迷镇山南开发项目、金桥南、虎庄、官屯、汤池、周家、黄土岭保障房等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和公开拍卖。
二、当前国资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展,但工作中也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重资产使用、轻资产管理”。单位财务核算与资产管理工作脱节,不按规定向国资管理部门履行报批程序,资产擅自处置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权属不清、资产登记不完整、不能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房屋建筑物和土地证照不全的现象。已变更权属房屋建筑物和土地因未及时办理资产处置手续,存在房屋建筑物和土地资产有账无物、账实不符情况;二是国企监管主体和职责界定不够清晰。我市早在1988年就通过“股、租、破、卖、送”五种方式将市属国有企业公开处置改制,当前受行业保护和国资管理部门职能所限等因素影响,只是通过统计年度报表数据了解和掌握企业情况,不能全方位、多角度对企业的“人、财、物”进行监管,这些工作目前仍由该企业的主管部门管理。现有企业运用市场化手段融资发展和自主经营能力不足,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国有企业很少。
三、下一步国资监管工作重点
2018年,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任务,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优做强。
(一)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资产管理意识
充分加强国资监管工作领导,不论国资管理部门,还是国资使用部门,都要加强国资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学习宣传,强化资产管理意识,改变过去“重使用、轻管理”、“重需求、轻效益”的认识,从自身做起,从部门做起,自觉加强国资管理工作。下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文件汇编》等相关国资管理资料,推动单位加强对国资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使用,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和水平。
(二)广泛开展资产清查,拓展国有资产管理领域
一是继续推进“三闲一烂”清查工作。对清查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的办公、业务及其他用房、闲置土地、保障性住房闲置房屋及烂尾楼,能调剂的优先调剂,不能调剂的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
二是继续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进一步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家底”,夯实债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有效结合,盘活存量资产、防范债务风险。
三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将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体系。全面摸清我市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等经管资产情况,以及矿产、能源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使之发挥应有的效益。
(三)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
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资产管理事项、资产使用效果、信息系统建设等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国有资产配置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重视与应用,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二是大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将国家规定统一监管的国有资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加快我市集中统一监管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力度,对已脱钩的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我市国有企业部分是政府决定原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性质,现在虽然是企业性质,但部分仍带有很多事业管理方式,我市正积极推进上述企业主管部门加速公司制改革。
四是进一步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体制。认真开展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工作,动态掌握国有资产家底。完善财务快报制度,强化对国有资本运营和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加强监管企业财务信息公开与管理。继续做好监管企业的业绩考核和生产经营的监管和督导,及时组织进行企业经济活动调研分析,指导企业做好年度规划并全面完成全年业绩考核任务目标。
(四)严格资产管理审批制度,完善制度和预算管理。
一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推动资产预算管理制度的实施。对行政事业单位做好闲置资产调剂,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占有、使用或闲置不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不得擅自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出售、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收益要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是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国有资产收益。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企业收益处置行为,防止将企业变成机关部门的“小金库”。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的收益管理,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
(五)健全国资管理机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
一是抓好国资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国资监管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的配备,优化内设机构,调整科室职能,使科室职能职责更加科学化,适应国资监管工作需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素质。
二是抓好国有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主要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
(六)持续抓好优化服务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大局意识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要简化办事程序,优化运作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创造良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环境,积极为广大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国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国资改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关注职工思想动向,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解决合理诉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矛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和危机意识,变压力为动力,以求真务实和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完成好今年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