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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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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石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大石桥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现将大石桥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699,18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194,834万元,占比81.3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04,355万元,占比18.69%。

(一)国有企业资产主要情况

纳入我市国资监管统计报表系统的国有企业33家。其中:包括大石桥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融资平台类企业21家;包括营口金桥粮食集团在内的非融资平台类企业12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194,834万元,同比下降3.4%;负债总额861,063万元,同比下降8.6%,资产负债率39.2%;所有者权益1,333,771万元,同比下降0.01%;国有企业营业收入86,802万元,同比下降12.5%,利润总额9,677万元,同比下降8.8%;净利润9,661万元,同比下降8.9%。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67个。资产总计504,355万元,同比增长34.35%;负债总计276,284万元, 同比增长28.75%,资产负债率54.78%;净资产总计228,071万元,同比增长41.83%。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主要情况

1.土地资源。截至2020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1,612.11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17,346.09公顷,包括国有农用地7,568.51公顷,含耕地5,016.98公顷、园地93.84公顷、林地933.64公顷;国有未利用地3,112.214公顷,含草地341.1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886.57公顷、其他土地54.12公顷;国有建设用地6,665.37公顷,含城镇及工矿用地4,939.46公顷、水库及水工建筑539.8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56.30公顷。

2.矿产资源。截至2020年末,全市已发现并有探明储量的各类矿产28种,主要矿产地44处。在探明储量的矿产中,规模较大、在国内和省内具有优势的矿产4种,主要有菱镁矿、滑石矿、硼矿、冶金用白云岩。尤其是菱镁矿,以“开发早、利用高、加工强、影响广”而使大石桥市成为闻名世界的“中国镁都”。

3.森林资源。截至2020年末,全市林业用地总面积79.70万亩、有林地66.89万亩。林地经济累计发展面积10.62万亩,初步累计完成林业总产值13亿元。市生态旅游现有景区5个:迷镇山、蟠龙山、黄丫口、周家杏花节、金牛山。开发景区以周家镇为主,着力构筑“一体一轴,六景三区”的旅游体系新格局,开发“两库两寺”一日游和杏花节项目。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2020年,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有效推动了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完成驻辽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积极稳妥开展驻大石桥市央企职工小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积极与联合网络通信营口分公司、邮政集团辽宁营口分公司、供电局、供暖办、供水办、物业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移交工作有效衔接,截止2020年底,供暖、供水、供电、物业移交协议签订、改造工程和工程审计工作已全部完成。

2.顺利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依照《辽宁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营口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大石桥市政府高度重视国企退管工作,成立大石桥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开展工作,完成企业性质界定、国有企业制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签订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移交协议、档案整理移交和退休人员接收等各项工作。截止2020年9月底,圆满完成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任务,共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2,687人,其中:接收我市2家国有企业退休职工277人,接收营口市以上18家国有企业2,410人。

3.制定并颁布了《大石桥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为有效开展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依据《辽宁省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营口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制定了《大石桥市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市属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况,按照客观公正、责罚适当、依法合规、违规必究、惩防结合、纠建并举的原则开展工作。

4.积极盘活国有企业闲置资产。通过组织评估拍卖和企业自主销售,2020年共处置保障性住房等闲置资产29,825万元,全部上缴财政国库,盘活了企业闲置资产,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各级政府必须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形成的财政收支压力。

1.进一步加强资产配置管理。一是严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备更新,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外,原则上不得购买配备新增资产。二是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加强现有资产的共享共用。三是严控资产配置价格、数量,严禁超范围、超标准配备。四是努力盘活闲置资产,增加财政收入。

2.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一是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把控车辆购置标准、数量,严格把控车辆报废更新条件。二是加强保有车辆使用管理,努力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对简单维修能够满足一般公务出行的车辆,不论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原则上不得办理处置更新。

3.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修缮管理。一是房屋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做到实事求是、充分论证,除必要危房修缮外,能暂缓维修的应先不维修,能小修的不要大修。二是严禁购置、新建办公用房,严禁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装修。三是对于确需维修的办公用房,加强预算审核,从严控制维修成本。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全市深入推进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1.严格规划管控,推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减少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二是实行国有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开展高效、规范的土地供应管理,促进国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对国有建设用地的集中统一管理、统一供应。三是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争性出让、转让制度,确保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并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四是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除法律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用地外,其他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依法有偿使用。五是落实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改善城市面貌,支持产业发展,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效率。六是持续开展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七是规范土地审批的行政行为,有序开展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强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从制度上杜绝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2.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进一步治理恢复生态地质环境。一是实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统一规划管理制度,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对勘查、开发进行调控式管理。二是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及动态监测制度。三是实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制度。四是实行矿产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级审批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统一执法。五是实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包括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和矿业权有偿取得。六是实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制度,确保矿业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七是实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制度,对矿产资源的分配和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八是实行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制度。九是实行矿产资源开发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制度。

3.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确保森林覆盖率与森林资源利用有效结合。强化集体林权改革,严格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强化森林采伐管理,探索林地承包经营制度。

三、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市国有企业普遍规模较小,经营业绩较差,参与竞争能力较低,难以全面开展混合所有制、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方面改革。国资监管机构尚不健全,力量较为薄弱,缺乏专业人才,难以迅速、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二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尚需健全,部分单位存在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资产权属不清的现象。

三是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意识不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依然突出;矿业开发布局和结构仍不尽合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较低;绿色矿山建设任重道远;林业资源管理不够精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市政府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围绕如何更好地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1.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开展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健全企业内部制度体系,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规范企业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市属国有企业 “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完成市属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把党的领导进一步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探索现职国有企业负责人及专业人才转任专职外部董事,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研究制定市属企业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规则,推进市属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2.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机构人员精简改革和薪酬改革,推动薪酬分配向有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研究制定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配套实施方案,一企一策制定个性化考核指标,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开展国有企业去“机关化、行政化”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

3.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依托粮食集团、旅游集团、水利集团等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实施市场化专业化整合重组,为提高我市市场经济活力发挥促进作用。

(二)盘活现有存量资产,对国有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进一步摸清我市国有企业底数,清理低效运行企业,推动市属企业进一步盘活处置不具备优势的低效无效资产,盘活现有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持续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实行国资监管部门的集中统一监管,使市属国有企业的管理、运营和发展步入良性轨道,实现真提升、真运营、真发展。同时,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有益补充。

(三)夯实管理基础,推动行政事业资产提质增效

1.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要强化和落实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细化管理要求,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对国有资产管理承担起主体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强化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2.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计量方法与核算体系,加强国有资产信息登记管理,及时核算入账,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切实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及时办理土地、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权属证书,厘清产权关系。

3.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要厉行节约,做到资产从严配置、规范使用、调剂共享、规范处置。开展闲置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出租出借、转让出售等方式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真正落实好 “过紧日子”要求。

(四)科学统筹规划,实现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并重

1.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通过加大征收力度、完善宗地配套设施、加大招商力度等措施,积极推进供地。严格落实净地出让政策,加强批后监管,督促项目按时开竣工。

2.推进菱镁矿高质量开发利用。一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实行总量控制,强化管理,优化供给,改善生态环境。二是严格控制矿业权设置。禁止新建露天矿山,禁止既有露天矿山平面扩大范围,推进既有矿山整合重组。三是强化开采总量控制。

3.规范普通建筑用砂石矿开发利用。一是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出让实行关小上大,控增减存,鼓励规模化开发。二是强化集中开采区内采矿权设置准入。集中开采区内新建、改扩建矿山,原则上资源储量规模应达到中型以上且矿山分布相对集中。三是规范采矿权管理。已有及新立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原则上均应分布在集中开采区内; 对于已关闭废弃矿山,通过合理利用废弃矿山土石料的方式保障需求。四是产业发展引导方向。提倡矿地统筹,引导新建矿山向“五矿共治”关闭后的空白地选址,推进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探索建设绿色砂石生态产业区。

4.推进林业资源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森林资产经营分类,并开展森林资产价格评估,为自然资产清理调查提供依据。

(五)加强党建工作,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水平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加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国企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在资产管理工作中的指导性作用,以党建工作促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效监管。

2.切实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纪检监察、巡察督查、审计监督和日常监管等方式,构筑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政治作风建设和资产监管业务学习,持续推动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提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政府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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