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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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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石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孙本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大石桥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大石桥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622,65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016,343万元,占比76.88%;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06,307万元,占比23.12%。

(一)国有企业资产主要情况

纳入我市国资监管统计报表系统的国有企业24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016,343万元,同比下降4.50%;负债总额878,164万元,同比增长2.07%,资产负债率43.55%;所有者权益1,138,179万元,同比下降9.02%;国有企业营业收入86,659万元,同比下降0.10%,利润总额-1,114万元,同比下降111.50%;净利润-1,119万元,同比下降111.57%。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76个。资产总计606,307万元,同比增长20.21%;负债总计273,687万元, 同比减少0.94%,资产负债率45.14%;净资产总计332,620万元,同比增长45.84%。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主要情况

1.土地资源方面。截至2021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1,612.1027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17,345.47公顷,包括国有农用地7,223.81公顷,含耕地4,963.76公顷、园地80.56公顷、林地883.93公顷;国有未利用地2,992.05公顷,含草地266.8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44.02公顷、其他土地62.84公顷;国有建设用地7,129.61公顷,含城镇及工矿用地5,463.25公顷、水库及水工建筑561.7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104.62公顷。

2.矿产资源方面。截至2021年末,全市已发现并有探明储量的各类矿产30种,主要矿产地44处。在探明储量的矿产中,规模较大、在国内和省内具有优势的矿产4种,主要有菱镁矿、滑石矿、硼矿、冶金用白云岩。尤其是菱镁矿,质地优良,埋藏浅,适宜露天开采,以“开发早、利用高、加工强、影响广”而使大石桥市成为闻名世界的“中国镁都”。规划基期菱镁矿保有资源储量3.06亿吨,占营口市保有资源储量100%。

3.森林资源方面。截至2021年末,全市林业用地总面积79.70万亩、有林地66.885万亩。林地经济累计发展面积11万亩,初步累计完成林业总产值15亿元。其中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产品加工业、森林生态旅游业。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2021年,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有效推动了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1.推进市属国企治理结构改革。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企改革的“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督促指导市属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二是党建工作得到加强。将党建纳入公司章程实现重要企业全覆盖,一级企业及二级重点子企业全部将党建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三是董事会建设实现集团企业全覆盖。明确市属国企法人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督促企业董事会基本实现“应建尽建”。

2.市属国企国有资产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协调国企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常态化的监管工作,树立正确的意识导向,从体制上和机制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科学运用监督成果,优化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确保了企业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根本目的。

3.开展各项改革任务“回头看”。对厂办大集体改革、驻桥央企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自查评估,完成各项扫尾工作。积极做好迎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资金清算的准备工作。 

4.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机制,组织定期报送债务风险情况及监测数据,实行“月调度、季排查”,指导债务突出的企业充分运用好各项金融支持政策,确保企业资金链完整,避免发生系统性重大金融风险,确保安全稳定大局。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市政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效应对新冠疫情以来形成的财政收支压力。

1.宣传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督促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夯实管理基础、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与使用效益。

2.严把资产配置关、使用关、处置关,落实好 “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资产配置做到 “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审批制度,资产使用的出租、出借及资产处置必须履行报批程序,待处置资产及时报批处置;严格执行收益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入口、使用、出口等环节的动态管理,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从源头上提高资产配置资源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结合。

4.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将行政事业性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纳入资产管理体系,完善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全市深入推进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及自然资源部、辽宁省、营口市自然资源管理有关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落实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用途管制,国有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各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部核查批准启用;二是实行国有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规范土地供应管理,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争性出让、转让制度,明确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牌拍卖及转让相关规定,确保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三是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除法律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提供用地外,其他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完善城镇基准地价体系,创新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土地资产处置政策措施;四是持续开展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五是规范土地审批的行政行为,有序开展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强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从制度上杜绝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2.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取得成效。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积极盘活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完善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严格执行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的项目准入,注重高效精准供应土地,避免形成新的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加快闲置土地处置进度和整改力度。2021年,“两块地”(即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批而未供省级指标为20%,闲置土地省级指标为30%。我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31%,闲置土地处置率68%。我市强化节约集约考核评价,完善各类建设用地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切实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完成省、市对我市“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耗地率下降16%的目标。

3.依法严格生态用地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有度有序利用自然、调整优化空间结构的原则,严格管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通过每个年度对生产矿山下达治理任务,按照应治必治的原则,矿山企业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治理任务。2021年9月-10月,我市联合营口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市42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进行逐一验收,依据第三方的技术复核报告和专家验收意见,2021年我市生产矿山共计完成治理面积547亩,超额完成省市绩效考核要求的527亩治理任务;全市2021年闭坑矿山治理恢复均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可完成修复治理总面积648亩,超额完成省市绩效考核要求的闭坑矿山治理630亩年度主体工程完工的要求。

4.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各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辽自然发〔2020〕42号)要求,为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促进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更好发挥矿产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支撑作用,2020年11月底,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大石桥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方案》,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编制单位。2021年3月底,完成招标工作,由辽宁省第五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目前,正在与《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营口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大石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大石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衔接,规划草案已基本完成。

三、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我市国有企业“小、弱、散”的问题依然存在,企业经营业绩不佳,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缺乏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和经营项目,企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薄弱,部分单位存在资产配置不合理、使用效率低、待处置资产不及时报批处置、资产权属不清等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依然突出,矿业开发布局和结构仍不尽合理,林业资源管理不够精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基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多方统筹,全力推进市属国企改革实施方案落实

1.抓实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国资监管部门的作用,督导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和主管部门落实责任。针对短板弱项以及重点难点,制定行动计划,倒排工期、专班推进。

2.制定任务清单。为确保我市各项国企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落实、有效落实,参照营口市的表格模式,形成我市的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3.确定时间表。严格按照营口市国资部门设定的完成时限推进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分工负责,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本单位本部门完成改革任务的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4.加强协调沟通。加强与市国资委在政策和业务等方面的沟通联系,争取指导支持,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协同研究解决路径。加强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属国企之间的协调沟通,共同破解改革难题。

(二)深化改革,有效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要持续推进我市市属国企集团化改革,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做优、做大、做强,这也是解决我市市属国企“小、弱、散”问题的出路。在学习借鉴营口市本级实施方案和做法的基础上,在营口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善我市的实施方案,采取“合并”、“退出”、“新立”等方式,最终将纳入我市国资系统内现有的24家市属国有企业整合为3-5家企业集团。在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同时,要注重“一企一策”,分类推进。

(三)多措并举,着力提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1.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加强国有资产信息登记管理,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及时办理土地、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权属证书,厘清产权关系。推动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等入账核算,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

2.不断优化资产配置和处置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行为,厉行节约,做到资产从严配置、规范使用、调剂共享、规范处置。及时发现并解决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处置行为,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进一步开展闲置资产清查工作,采取出租出借、转让出售等方式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财政收入,真正落实好 “过紧日子”要求。

(四)健全体系,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严格自然资源规划管控工作。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落实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用途管制,国有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各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严格执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2.狠抓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一是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完善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严格执行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控制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的项目准入,注重高效精准供应土地。二是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建立绿色矿业建设发展体系,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完善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制度建设。三是推进林业资源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明确森林资产经营分类,并开展森林资产价格评估,为自然资产清理调查提供依据。

(五)强化引领,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1.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进公司章程的规范性内容,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

2.进一步筑牢党建基础工作。加快实现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全覆盖,理顺国企党建管理体制,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效,推动基层党建创新提质。

3.压紧压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建工作促进国有资产有效监管,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构筑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政府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工作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压实各方责任,切实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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