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大石桥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石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石桥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应用基础研究。拟订支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并指导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组织实施市科技项目,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及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相关政策。
(十三)负责省科学技术奖、辽宁友谊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四)负责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五)承担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实施权限内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5个科室,即办公室、科技计划与政策法规科、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农业科技与社会发展科和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科。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大石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石桥市科学技术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75.04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17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0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47.52万元,公用经费17.5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大石桥市科学技术局及所属单位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12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石桥市科学技术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22年预算3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3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大石桥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预算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大石桥市科学技术局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
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