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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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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参与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和营口市审计局组织的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负责起草与审计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范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负责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依法审计有关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五)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省和营口市以及我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上级审计部门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审计国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一级预算单位的构成:

1.审计局机关。

第二部分 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456.6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45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9.6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57.56万元,公用经费72.05万元);项目支出27.00万元。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审计局及所属单位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7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00万元。

2023年预算比2022年预算增加41.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经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6.00万元,比2022年预算6.00万元保持不变。其中: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招待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0万元,比上年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运行费6.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审计局2023年预算安排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00万元,购置设备0.00万元。

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审计局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

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1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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