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2023年部门预算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概况
一、部门职责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是营口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受营口市委、市政府委托,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营口市委和大石桥市委关于经济管理、开发建设和投资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开发区发展目标、政策措施、运营模式,研究确定开发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开发区党的组织、纪检、宣传、统战、人事、人才建设及工会、群团工作;
(三)在全市总体框架下,结合自身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和环境条件,组织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空间布局、明确功能定位,并组织实施;
(四)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的各项管理规定、激励措施、促进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政策;
(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政策,开发区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融资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产业培育、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其他经济活动等工作;
(七)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开发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八)负责开发区经济运行分析、经济发展平台建设,企业指标数据统计、科技创新发展、政产学研合作等经济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统筹推进开发区营商环境建设及监督检查工作;
(十)负责行使上级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
(十一)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综合监管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工作;
(十三)协调配合乡镇街道及主管部门做好开发区范围内土地征用、报批和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营口市委、市政府和大石桥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机关。
第二部分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954.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6.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358.1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2023年收入预算相较于2022年增加3161.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395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8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63.88万元,公用经费117.96万元);项目支出3572.38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相较于2022年增加3161.2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及所属单位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11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7.9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比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增加47.94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用房租赁费。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比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和2021年均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0万元。“三公”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2023年预算安排资本性支出478.71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土地补偿63万元,拆迁补偿415.71万元。
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
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4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