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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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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表

十一、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育法规,坚持依法治教。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培养提高学生各方面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承担教书育人的任务。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本校实际的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

第二部分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所有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780.8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523.85万元,财政专户257万元。

(二)支出预算3523.8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523.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866.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32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0.46万元。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运行经费预算574.81万元其中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2023年预算安排资本性支出50万元。

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23年大石桥市第二高级中学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

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二高预算批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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