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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石桥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

发布时间: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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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全面夯实产业项目安排和资金精准使用的基础,着力规范和推进项目的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精准、安全、高效的使用,推进大石桥市产业项目建设发展,巩固脱贫户的脱贫成效,依据《辽宁省乡村振兴局转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1】9号),现请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2023年拟入库项目的申报,确定2023年项目库。

一、产业项目

(一)结合我市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以实现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稳定增收为目标,以农村产业发展为保障,不断壮大村级经济实力,科学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分配工作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任务目标2023年在实现全市所有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基础之上,因户施策,保障稳定脱贫,积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五小”庭院经济和订单农业发展辐射带动所有脱贫户及边缘易致贫户,实现稳定增收、不返贫。同时,通过实施危房改造、“雨露计划”,“1+5”防贫综合保险等项目,同时原有的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从而更好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3年拟纳入项目库产业项目29个,计划使用各级衔接资金约7200余万元,坚持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持续做好产业项目巩固提升工作,加强对已实施产业项目的后续长期培养,不断提高扶贫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具体详见附表)

二、计划实施项目

(一)计划实施脱贫户危房改造项目:因外力无法抗拒情况下所导致的房屋损毁,发现一户解决一户。资金来源:县本级资金

(二)计划实施脱贫户家庭子女就学“雨露计划”项目:根于2022年省、市下发的具体文件执行,给予接受再教育的学生进行补助。资金来源:市本级

(三)计划为全市脱贫人口购买1+5防贫综合保险项目:按照营口市统一标准组织实施购买1+5防贫综合保险。资金来源:市本级

(四)计划为扶贫产业大棚购买保险项目:按照营口市统一标准组织实施购买扶贫大棚保险。资金来源:市本级

(五)计划实施2023年美丽宜居村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资金来源:中央、省、市、县四级资金

 

附件:2023年项目库情况统计表                

 

 

 

 

大石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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