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乡村振兴局转发《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1】9号)文件要求,做好2022年项目库建设工作,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特筛选新增6个乡村振兴项目,申请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拟共计使用营口市下达我市第二批市级配套资金1089万元,具体入库项目公示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支出费用80万元
按照营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的通知》要求,我市选取一个乡镇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补助资金80万元。结合上级部门意见及我市实际,优先支持中心镇建设,发挥以点带面作用,推动区域整体发展。市委农办已向高坎镇、汤池镇下发通知,现汤池镇提出申请,并上报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计划以全镇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和长效治理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等模式,巩固已有成效,为全面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奠定基础。
二、2022年省级美丽宜居村创建110万元
2022年全市创建美丽宜居村22个,建一镇2个村:松树村、黄丫口村;周家镇3个村:代家村、青石岭村、冯家村;汤池镇3个村:高士沟村、黄土岭村、塔峪沟村;高坎镇4个村:前高坎村、侯家村、姚家村、东高坎村;旗口镇1个村:新开河村;官屯镇2个村:石硼峪村、顾山村;博洛铺镇2个村:太平庄村、华山村;虎庄镇2个村:石桥满族村、文甜村;水源镇2个村:腰屯村、赵家村;石佛1个村:北房村。每个村5万元,共计110万元。
三、农村户厕运维体系建设154万元
1、2020年全市改厕已建成2052座,按照2021年户厕运维体系建设资金测算因素每座160元计算,合计32.8万元。
2、拨付到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统筹使用,用于奖励运维体系建立完善的乡镇。共计121.2万元。
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130万元
依照《辽宁省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辽农改办[2016]16号)有关要求,资金用于村庄美化和亮化工程,如安装路灯、文化广场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做好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保障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五、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项目495万元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2号)、《辽宁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改[2015]44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主要用于农村公共服务维护机制建设,比如各镇街垃圾清理及环卫作业费项目。
六、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20万元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扶持村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9]103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辽组通[2019]17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完善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相关政策的通知》(辽组通[2021]20号)文件,用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
中共大石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