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9]43号 2019年11月4日公布
为做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工作,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进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集体所有制不变。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归成员集体所有,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即股权)归成员按份共有,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二)民主决策。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及股权管理须经本集体成员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因村施策。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要充分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兼顾农民的农业户口、取得承包地等客观因素,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
(四)规范操作。要把公开、公平、公正精神贯穿于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的全过程,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总体目标
以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经营模式为抓手,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的,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农村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向“股份占有”变化。
三、成员确认
根据《大石桥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要求及本村制定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并履行相应村民义务的人员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凡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确认为集体成员的人员,均享有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的资格。
四、资产量化
资产量化是经清产核资界定为农村集体产权的经营性资产、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按照一定标准,在本集体成员之间明晰其股份的过程。要合理确定村本级和各村民小组的折股量化的资产范围,包括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分别编制其资产量化表和相关台账。资产量化表和相关台账主要内容如下:
(一)经营性资产量化表。包括集体用于经营的流动资产(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等)、债权、材料物资、农业资产、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在建工程、投资、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账面资产。要按照规定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给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
(二)资源性资产台账。主要是集体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机动地)、林地、森林、柞蚕场、园地、草原、荒地、滩涂、养殖水面、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性资产现行承包、转让政策不变。资源性资产要按照面积折股量化到人,获得收益后按股分红。如遇征收征用获得补偿,集体所得部分可列入公积公益金或按成员持股比例追加其折股量化金额。资源面积量化后少于0.05亩的可以不量化,由村民会议决定。
对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的折股量化范围、折股量化方式等事项,各村要提交本集体成员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报送镇(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示。
对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主要指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房屋和设施的账面资产,各村可视情况而定,一般只登记产权(权属、名称等),制定保护性措施和正常运行管理办法,暂不折股量化。
五、收益分配制度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持有的股份获得集体收益、参与年终分红的权利。收益分配(上级专项拨款不列入分配)顺序为:
1.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公积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包括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设施建设等,提取比例占总收益的25%。
2.提取应付福利费,用于集体福利方面的开支,提取标准根据上年实际开支情况提取。
3.股份分红,按照成员所持股份进行分配。年底收益分配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代表)大会三分之二成员以上同意通过方可实施,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股权设置
股权设置办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镇(街)批准。股权设置原则上可设成员股和集体股,其中成员股、集体股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集体股原则不超过30%。
(一)成员股设置
成员股可以按照基本股以及奖励股、其他股等设置。
1.基本股。基准日以前确认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人 1 股。
2.奖励股。①村干部(老干部)奖励股。村干部根据任职年限,累计任职10年以上(包括10年),每年奖励0.01股,最高奖励到0.3股。②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奖励父母各0.05股。
3.其他股。是否设立劳龄股(按照其劳动年龄)、贡献股及如何设立,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农户全体家庭成员的股份之和为农户股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农户(即全体成员)股份之和为成员股总额。对已打破村组界限的村可根据村集体资源总数和成员数进行一次性折股量化每人1股(同股同价);对未打破村组界限的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在设置股权时先按成员数设置每人1股(同股不同价),利益如何分配在收益分配方案中明确。即:组与组之间的成员在分配时按本组资源所占本社资源总数的权重比例进行分配。
(二)集体股设置
集体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用于集体公益事业开支和偿还集体债务留用的股份,集体股所占总股本的比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三)股份配置方法
经济组织成员总数÷村成员股占比=总股份数。
总股份数×集体股占比=集体股份额。
总股份数×村成员股占比=成员股。
经营性资产量化总额÷总股份数=每股价值。
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负责计算、编制《村股权清册》(或称村集体股份总额登记台账),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七、股权管理
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以户为单位向成员出具股权证书,并建立成员股权管理台账,登记备案,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量化后的股份所有权和收益权可以依法继承。
现阶段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有偿转让不得突破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可以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本集体赎回,不准退股提现。
股权管理一般采取“量化到人、固化到户”的静态管理模式,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管理办法,仅在该户内部继承,成员内部转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制定股权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包括股权继承、转让等。
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贷款办法。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向农户颁发股权证书,实行一户一证,分户不增,并户不减,配置到人,并完成股权确认,强化权证管理。
八、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制定指导性意见,村制定实施方案。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报镇(街)审核备案。
附件:1. 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表
2. 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表
3. 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户)股份量化表
4. 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量化汇总表
5. 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股权量化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