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580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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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115000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口雷克农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技术升级改造为年产100吨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悬浮剂和年产150吨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微囊悬浮-悬浮剂项目 |
大石桥市水源镇大沟村 |
营口雷克农药有限公司 |
辽宁正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营口雷克农药有限公司决定投资200万元在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水源镇大沟村实施“年产300吨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乳油技术升级改造为年产100吨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悬浮剂和年产150吨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微囊悬浮-悬浮剂项目”,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企业原有生产区域进行建设,购置磨砂机、高剪切调制釜、混合釜及包囊釜等设备,并配套升级环保设施,建设1条高效氯氟氰菊酯悬浮剂及微囊悬浮-悬浮剂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年产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悬浮剂100吨;年产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微囊悬浮-悬浮剂150吨。 |
1、废气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生产过程废气主要来为投料及出料废气、燃气锅炉废气、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①袋式除尘器 袋式除尘器是通过滤袋滤除含尘气体中粉尘粒子的分离净化装置,是一种干式高效过滤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的工作原理是通过袋式缝隙的过滤作用而阻挡粉尘,当滤袋上的粉尘沉积到一定程度时,通过脉冲作用使滤袋抖动并变形,沉积的粉尘落入集灰斗,避免了喷吹清灰产生二次扬尘,同时运行平稳,除尘效率高。根据脉冲袋式除尘器工作原理可知,对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滤袋的选择。涤纶材质在断裂强度、耐磨性、定长回弹率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综合性能以及广泛的适用性,同时为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克服普通滤料前期效率低、后期高耗能、滤料更换周期高等缺点,工程上普遍采用覆膜滤料,并可以通过使用不同膜孔的覆膜滤料,提高滤料的除尘能力。 本项目废气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项目脉冲袋式除尘器采用高效覆聚四氟乙烯膜滤袋,材质为覆膜涤纶针刺毡。涤纶针刺毡选用1~2.5D的涤纶优质细旦丝,克重为350g/m2~800g/m2,厚度为1mm~4mm,用高强低伸纱线织造增强基布,经针刺加固及后处理工艺而成。除具有普通毡类滤布特有的孔隙度高、透气性好,耐酸、碱度适中的特点外,覆膜滤布还具有非常好的耐磨性。②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是一种非常优良的吸附剂,它是利用木炭、各种果壳和优质煤等作为原料,通过物理和化学方法对原料进行破碎、过筛、催化剂活化、漂洗、烘干和筛选等一系列工序加工制造而成。活性炭具有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的双重特性,可以有选择的吸附气相、液相中的各种物质,以达到脱色精制、消毒除臭和去污提纯等目的。活性炭吸附法就是利用活性炭作为物理吸附剂,把静电喷涂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成分,在固相表面进行浓缩,从而使废气得到净化治理。这个吸附过程是在固相—气相间界面发生的物理过程。利用活性炭多微孔的吸附特性吸附有机废气是一种最有效的工业处理手段。活性炭吸附床采用新型柱状活性炭,该活性炭比表面积和孔隙率大,吸附能力强,具有较好的机械强度、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净化效率高。如采用双次吸附床,使有机废气通过与活性炭接触,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从而从气流中脱离出来,达到净化效果。从活性炭吸附床排出的气流已达排放标准,空气可直接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设备更换原料时进行一次冲洗,设备冲洗水产生量为10m3/a,冲洗废水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化验室废水产生量1m3/a,作为危废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农药制造生产设备在运转时产生,根据类比分析,声源源强在60-85dB(A)之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建筑物隔声。 4、固废 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原料废包装、除尘灰、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 (1)原料废包装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包装固体原料的废包装袋,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1t/a,属于危险废物(HW49 900-041-49),经危废暂存间储存后,由厂家回收。 (2)除尘灰 本项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为4.555t/a,属于危险废物(HW 263-012-04),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 (3)废活性炭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活性炭吸附净化,此过程产生废活性炭(HW49 900-041-49),类比同类项目并结合吸附装置容量,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t/a,废活性每三个月更换一次,废活性炭经危险废物储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 本项目营运期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天平均估算,厂区员工为15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0075t/d,2.25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