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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0〕45号: 关于印发大石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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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楼经济开发区、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大石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业经第六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大石桥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统一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 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0〕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细化辽宁省、营口市矿产资源规划在大石桥市行政辖区内的规划目标,紧紧围绕大石桥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业的需求,加大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实现找矿新突破,全面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矿业布局得到大幅度优化,矿业结构得到全面调整。做强做大非金属矿业,加大优势矿种勘查开发基地建设力度,为经济转型赢得时间。建立严格的矿产资源保护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体系。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使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构建矿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技进步和创新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重大专题研究

分析大石桥市区域内矿产资源概况和主要特点,立足省内外和全球视野,准确掌握国际国内矿产资源形势新变化,科学研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新挑战。在体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的同时,明确重点目标任务,合理规划控制总量、矿业布局、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等,结合本市矿产资源特点,形成“十三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战略定位、总量管控及准入条件研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优化及综合利用研究,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划与空间协调分析研究,绿色矿业发展规划与绿色矿山建设研究,建筑用砂石粘土矿开发利用战略研究,矿山地下采空区现状与恢复治理研究,矿产资源分布与项目建设压覆研究,南楼—官屯矿山地形地貌研究等系列专题研究成果。

(二)编制规划文本

充分吸收重大专题研究成果,以提高矿产资源对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谋划全市矿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适度勘查,构建相应的资源保障体系;以集约开发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建立资源节约型矿业,大力发展我市循环经济;以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宗旨,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围绕中心、合理布局,提出矿业经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保护、矿业高质量发展、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目标,细化和落实上级规划的目标指标,并根据本区域实际,合理确定其他指标。

(三)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我市矿产资源规划首先要细化落实省级规划和营口市级规划,其次要做好同我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以及有关专项规划主要指标的综合平衡和协调。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凝聚共识,加强规划目标、重要指标、重点布局、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的论证,确保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重大项目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明确各类规划分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空间边界。确保规划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提供可靠依据。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12月底前)

项目招标、收集资料、开展调研,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建立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确定参与部门和参与人员。

(二)形成规划草案(2021年6月底前)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完成重大专题研究成果,经征求意见、论证等程序,形成阶段性成果汇编,提出规划文本草案报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论证衔接,明确指导原则、主要目标、重大工程和实施举措。

规划拟设专题研究具体包括:

1.大石桥市“十三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2.大石桥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战略定位、总量管控及准入条件研究。

3.大石桥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优化及综合利用研究。

4.大石桥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区划与空间协调分析研究。

5.大石桥市绿色矿业发展规划与绿色矿山建设研究。

6.大石桥市建筑用砂石粘土矿开发利用战略研究。

7.大石桥市矿山地下采空区现状与恢复治理研究。

8.大石桥市矿产资源分布与项目建设压覆研究。

9.大石桥市南楼-官屯矿山地形地貌研究。

(三)征求各方面意见(2021年8月底前)

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做好规划论证,进一步完善规划文本。

(四)规划报批发布(2021年10月底前)

由市自然资源局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审批,最后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四、工作协调机制

为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做好组织保障、经费和技术保障,市政府建立大石桥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大石桥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迟  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  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孙中梁  市发改局局长

刘新桥  市工信局局长

李  涛  市财政局局长

徐明智  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杨福成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吉春  市水利局局长

杨  斌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盛志刚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文星  南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姜  华  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黄成刚  金桥街道办事处(主持办事处工作)

杨  阔  钢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明鹏  镁都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鲲鹏  黄土岭镇镇长

朱禹霖  建一镇镇长

王世礼  汤池镇镇长

杨  禹  周家镇镇长

王  翔  永安镇镇长

田绍军  博洛铺镇镇长

韩  娜  虎庄镇(主持镇政府工作)

李明辉  官屯镇(主持镇政府工作)

齐彦平  水源镇镇长

李仲凯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林草局局长

安国勇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安国勇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继任者自动承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随机构调整变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随即撤销。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指导和协调规划编制工作。

2.研究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3.交流规划编制需求,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

4.做好各部门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推动各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享。

(二)工作规则

1.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牵头单位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个别部门工作协调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2.协调机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至各成员单位以及有关方面落实。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合力,共同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要适时组织征求意见及规划论证会,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反馈规划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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