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桥市贯彻落实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编制说明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22日)
一、 起草的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和《辽宁省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营口市贯彻落实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市发改局牵头制定了《大石桥市贯彻落实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今天的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以深化改革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为路径,打破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不合理壁垒,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一是全面取消落户限制。二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三是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四是大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五是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的激励力度。
第三部分: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
完善和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增强经济发展优势区域承载能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
一是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加快发展。二是优化城市布局。三是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四是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五是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第四部分: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着眼于增强人口经济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功能,健全城市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一是补齐城市公共卫生短板。二是改善城市公用设施。三是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四是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五是改革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方式。六是改革城市投融资机制。七是改进城市治理方式。
第五部分: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突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一是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二是加快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三是促进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
以上就是《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请各位领导审议。
此文件营口市是以营口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我市没有这个议事协调机构,建议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