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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0〕26号: 关于印发大石桥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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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楼经济开发区、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大石桥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大石桥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精神,并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指导意见》《营口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推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加快建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确定空间发展策略,提升空间品质和开发保护效率,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推进国家发展战略和全省国土空间规划落地并有效实施提供空间保障,为实现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建设美丽家园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工作体系

1.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对全域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做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既是落实省、营口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主平台,也是编制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依据,是从战略性规划到实施性规划的重要节点,在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提出到2035年的市域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制定全域规划分区,明确准入规则,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统筹市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社区生活圈,提出对城乡风貌塑造、历史文脉传承、绿地水系建设和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安排国土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建立健全规划传导机制,明确国土空间分区准入、用途转换等管制规则,严格耕地、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的用途管制。

2.镇街(分区)国土空间规划

镇街(分区)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要明确镇街发展战略目标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落实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对详细规划的编制提出明确管控引导。

3.详细规划

编制大石桥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每一块地的用途和管控要求。

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以一个或几个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结合市和镇街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村庄分类和布局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传承等,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村庄布局,根据条件和需求进行编制。

(三)工作目标

落实好省、营口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部署,衔接好省、营口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时间安排,并符合对全省试点地区工作部署的要求。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申请项目经费等工作。

2020年6月底前,招标确定编制单位。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初步成果。

按照国家、省和营口市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与“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和规划审查报批工作。

二、规划任务

1.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范围为市行政辖区全部陆域的国土空间。

2.制定工作标准,确定技术路线,落实省级规划要求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技术标准,由招标确定的编制单位制定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包括专题选题、工作内容、完成时限等。

按照大石桥市全域和城镇功能控制区(即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分别编制规划方案。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与报批范围一致,确定规划控制范围。

3.摸清底数,统一规划基础,形成基准期用地底数底图

开展调研、踏勘、访谈工作,收集基础资料、基础数据,完成各类空间基础数据坐标转换,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数据库,形成工作底图和基础资料汇编。

4.开展规划分析与评估,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建议

开展现状分析、规划实施评估、风险评估等工作,结合基准期用地数底图,分析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趋势变化、结构布局、程度效益,全面评估现行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科学判断国土、气候、生态环境、水、能源、粮食等安全带来的潜在风险和隐患,总结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特点和问题,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建议,提出规划应对措施及完善建议。

5.开展“双评价”深化工作,为规划方案提供技术与策略支撑

结合营口市“双评价”成果,在省和营口市“双评价”基础上,按照我市实际,重点深化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结论在市规划中的落实,结合现在地表分区、土地权属,分析识别需要生态保护、利于农业生产、适宜城镇发展的单元地块,划分适宜等级并合理确定规模,在此基础上,为划定“三区三线”总体格局奠定基础。

6.开展专题研究,明确重大事项

围绕省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提出的9方面重大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初步设立7个必做研究课题,进行全面深入研究,为规划方案编制提供支撑,建议选题如下:

(1)市各类市级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研究。

(2)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与形势、战略与格局研究。

(3)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研究。

(4)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研究。

(5)市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研究。

(6)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管控传导机制研究。

(7)各镇街国土空间规划与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研究。

其他需要研究的内容可作为选做专题由编制单位提出并组织开展研究工作。

7.明确相关战略目标与总体定位

落实国家和辽宁发展战略对营口的定位与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强化问题导向,提高风险意识,研判我市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对标“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抓住重大机遇,明确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战略目标。

8.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和指标体系

落实国家、省和营口市重大发展战略,根据发展需求和管控要求,确定指标体系,完成市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的落实和分解。

9.划定规划基本分区与“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在整合“三调”数据基础上,根据“双评价”的结果及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目标和总体格局,统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划定,提出生态保护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城乡发展格局以及相应的用途管制分区。

10.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围绕规划目标,制定大石桥市规划期内全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提出用地规模与用地结构,并对下层次提出控制要求。

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确定陆海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目标和任务。确定城乡低效用地利用、城市更新和乡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与布局安排,确定矿山整治等各项生态修复任务与布局安排。

11.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与各项建设规划要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的刚性与弹性有机结合,实施结构控制、指标控制、底线控制、分区控制。合理确定用地总规模和用地结构,综合确定城市开发强度、密度分区,提出各级各类开发建设控制要求。

对产业体系布局、居住空间、公共服务配置、公共空间与游憩体系等建设提出规划管控要求;对综合交通体系、城市文化与风貌、基础设施与安全等方面提出规划管控的要求。

12.制定分区管制与传导的规划实施机制,指引详细规划与专项规划

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规则,建立与城市更新、功能转换、混合利用相关的许可制度。城镇开发边界外,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基础上,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分别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

按照事权明晰、管控有效、面向实施的原则,有效指导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分类控制、分层落实,强化上下反馈机制。

13.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分期实施要求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国土空间的分期实施作出统筹安排,提出分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分期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对近期的国土开发、保护、整治项目及用地安排制定近期实施规划,对近期实施项目库做出统筹安排和行动计划。

建立健全从全域到中心城区,从总体规划到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规划实施传导机制。完善增减挂钩、增存挂钩、人地挂钩等政策工具,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14.编制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其他材料等,以及数据库。

15.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开展,在各环节相互衔接、校核、支撑。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9年12月)

1.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市政府成立市国土空间规划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申请财政资金,落实经费保障

完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与“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资金测算,申请市财政预算经费。

(二)编制准备阶段(2020年6月—12月)

1.编制准备

收集梳理有关基础资料,开展有关部门和镇街的全面调研。

2.确定项目编制单位,成立规划编制专班

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招标,分别选定规划编制单位和平台建设单位。要求并指导项目编制单位明确项目联系人,全程负责相关事项的对接,项目编制单位抽调有实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编制专班,以相对固定的技术力量全程参与本次规划编制。要求项目编制单位安排的本项目牵头人应是国内规划领域的权威,技术负责人应是自然资源部认可的国土空间规划专家。

3.规划评估评价

启动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和“双评价”深化工作。

4.重要专题研究

开展重大专题和支撑专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

(三)规划编制阶段(按照国家、省和营口市要求的时间节点)

1.规划方案编制

全面推进评估评价、专题研究的同时,制定规划编制要求和技术规程等,完成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方案。

2.规划方案论证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初步成果,公开征求意见、进行专家论证及修改完善。

3.平台与系统建设

市规划数据库与信息平台及系统建设工作,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同时完成。

4.规划审查报批阶段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经社会公示、辽宁省主管部门审查,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审批。

四、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开发区、镇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副局长兼任。

2.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主动对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及时将专题研究、技术规程、规划编制、信息系统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重要环节的阶段性成果向上级报告。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建立省市县联动机制,全面做好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3.确保数据资料安全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数据安全等制度,规划编制和信息系统建设涉及的相关数据、图件、报告及技术资料等,非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让或者转借,确保重要数据资料安全。

(二)技术保障

公开招标选择具有权威性的高水平技术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及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同时,可成立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咨询组,全程参与专题研究、规划编制、技术审查、咨询论证等工作。

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交流与技术研讨,提高规划实施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研究制定相关技术规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规划目标和指标,提出相关政策措施。

(三)经费保障

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含数据库建设经费)、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与“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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