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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办发〔2020〕9号:关于印发大石桥市县域综合医改“大病不出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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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楼经济开发区、大石桥经济开发 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大石桥市县域综合医改“大病不出县”试点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大石桥市县域综合医改“大病不出县”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我市域内综合医改,构建优质高效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大病不出县”工作任务和目标,依据营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落实“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实施县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营医改领〔2019〕2号)及《关于印发营口市“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创新机制、分工协作、提升能力、群众受益的基本原则,以“大病不出县”为目标,统筹推动我市综合医改,以建立市中心医院和中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为切入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合理规范就医秩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全周期的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促进健康大石桥建设。

(二)重点工作

1.加强领导,实现“一个目标”——提升县域医疗整体救治水平,县域内患者就诊率力争达到90%。

2.统筹规划,建立“两个机制”。一是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站在体系内承担的职责。二是医保、药品对接机制。在县域医共体内推行医保总额打包支付,完善分级分段报销政策。医共体内部统一药品、耗材目录,牵头医院要为集团内单位统一采购。

3.加强协调,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关系。逐步实现医共体内部“六统一”, 变利益相争为利益相向,形成紧密型医疗集团。二是处理好医疗、医药、医保的关系。增强医疗体制、药品流通体制、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联动性和协调性,实现更大健康效益。三是处理好医院、医生、患者的关系。做好舆论宣传,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和合理待遇。

(三)发展目标 

1.县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2020年底前,市中心医院及市中医院达到国家规定基本标准,每个镇街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域内得到有效治疗,方便患者就诊,减轻患者负担,患者县域内医疗机构就诊率达到90%以上。

2.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全面实施县域综合改革,逐步构建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域紧密型结合型医共体)。区域一体、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实现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新模式有序运转。

3.县域内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全市100%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7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4.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全面落实。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做好基本医疗与健康管理工作,促进预防、医疗、康复服务相结合,为居民提供整体化、连续性、全周期综合健康服务。

5.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健全稳定。全市平均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3名。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6.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建立。全面落实各项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使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7.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通过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机制完善、模式创新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让广大居民进一步改善就医体验、感受发展成果、共享医改红利。

二、重点任务及时限

完善考核,落实“九项任务”。一是统筹推进县域综合改革;二是全面提升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三是大力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四是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五是建设稳定的乡村医生队伍;六是支持县域中医药事业发展;七是为农村培养输送适宜人才;八是推进县域“互联网+医疗健康”;九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统筹推进综合医改

1.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大石桥市作为国家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和营口市“大病不出县”工作试点县,统筹研究组建适应我市实际的县域医共体,建立规范有序运行新机制,人事管理、薪酬分配、医保支付、药品保障、价格调整等政策有所突破,探索并逐步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人员、资金、业务、药品和信息“六统一”。(时限:持续推进)

建立以中心医院、中医院为牵头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涵盖全市13家乡镇卫生院及部分县级公立医院,实现行政、人员、资金、业务、药品和信息“六统一”,初步建立紧密型医共体体系。(时限:2020年底)

2.创建试点模式和总结试点经验。在两个医共体内建立以市政府为主导的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先行试点开展,待经验成熟后逐步推广。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建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和绩效,为患者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连续型综合诊疗服务。(时限:2020年底)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编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社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及各镇街配合﹞

(二)全面提升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1.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根据《辽宁省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通过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强化薄弱专科建设、构建紧密型医共体、加强信息化支撑、加快区域医疗、疾控中心建设、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县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时限:2020年6月)

2.市中心医院初步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药占比、医疗收入占比等基本达到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县医院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承担的城乡纽带和龙头作用,全面落实健康扶贫任务,满足全市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时限:2020年6月)

3.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完成“县级行政区域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目标要求。(时限:2020年6月)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人社局配合﹞

(三)大力加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

1.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辽宁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方案》实施,加快落实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管工作,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为乡镇卫生院配齐基本医疗设备,完成虎庄镇卫生院扩建项目,保障基层群众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就近得到基本医治。(时限:2020年底)

2.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把重点放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上,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疾病诊疗、手术等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开展预约就诊、签约服务、双向转诊等服务。到2020年,力争80%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部分能力强的达到推荐标准。(时限:2020年底)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发改局、财政局、市委编办、司法局、人社局、信访局及各镇街配合﹞

(四)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

1.每个常住人口800人以上行政村设置一个具有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农村多发病、常见病初级首诊功能,以及实施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公益性标准化村卫生室。(时限:2020年6月)

2.推动实施乡镇卫生院与公益性标准化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逐步推行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度并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实现“乡聘村用”,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制度等实行一体化管理。(时限: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信访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及各镇街配合﹞

(五)建设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1.全面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1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发〔2016〕48号)关于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的相关要求,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具体补偿政策。(时限:2020年10月)

2.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努力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拓展乡村医生发展空间,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全面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问题。建设数量合理、素质较高、适应需要、具备较强岗位胜任力的乡村医生队伍。(时限:2020年6月)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人社局及各镇街配合﹞

(六)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1.加快推进《辽宁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改善基层中医药服务条件,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时限:2020年底)

2.强化中医医疗服务能力。确保市中医院异地重建项目按时完成,进一步提高县域中医诊疗技术水平。市中医院加强中医治未病科建设,5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时限:2020年底)

3.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市中医院为我市县级中医药技术推广基地,持续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建立全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的有效网络和机制。(时限:2020年底)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及各镇街配合﹞

(七)为农村培养输送适宜人才

1.启动“强全科基层行”系列培训计划,依托省级三甲医院和学科带头人,对脑卒中、高血压、冠心病等常见疾病开展专题培训系列活动,组织巡讲和远程培训,提高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医生应对和处置常见疾病的能力。(时限:2020年底)

2.深入实施乡镇卫生院特岗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为乡镇卫生院培养20名全科医生。(时限:2020年底)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市委编办配合﹞

(八)全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

1.建立市医共体信息平台。由市政府投资建设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基础设施,提高全市医疗卫生信息化能力和水平,实现医疗、健康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互享、互监、互管。(时限:2020年6月)

2.加强市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医院信息化基础建设,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规范医疗健康数据采集,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善医疗服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医院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时限:2020年6月)

3.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优先从惠民惠医、提升业务协同能力的基础功能、重点功能入手,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推动居民健康卡向居民电子健康卡转换,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汇聚和业务协同。(时限:2020年10月)

4.实现医疗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全力推动市中心医院与医联体牵头医院、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间互联互通;促进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院间的信息共享。(时限:2020年6月)

5.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市中心医院与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全面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远程医疗网络体系,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有序的“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急慢分治、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时限:2020年底)

﹝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九)提高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

1.落实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指导性意见,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时限:2020年3月)

2.推进实施《辽宁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落实医保扶贫政策,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继续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分级分段报销政策,实现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差异化支付,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时限:2020年6月)

3.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继续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医保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机制和考核办法。完善市级集中统一的医保经办信息系统建设,推进“互联网+医保建设”,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限:2020年底)

﹝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石桥市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大病不出县”试点工作。实施县域内综合医改工作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各镇街、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政策,资金保障到位,按时、保质完成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责任。根据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责任分工和考核标准,加大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做好督查评估和总结宣传。要通过调研、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序推进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镇街、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

附件:1.大石桥市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大石桥市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附件1:

大石桥市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迟  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王亚全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  刚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守强  市卫健局局长

管洪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么  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副主任

孙中梁  市委编办主任

侯永娟  市人社局局长

李  涛  市财政局局长

于洪刚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高振武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吴  越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新桥  市工信局局长

赵连义  市民政局局长

张懿勇  市商务局局长

李剑平  市卫健局副局长

孔令旭  市发改局副局长

各镇街行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守强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大石桥市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主  任:        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迟  程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王亚全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  刚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守强  市卫健局局长

管洪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么  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副主任

孙中梁  市委编办主任

侯永娟  市人社局局长

李  涛  市财政局局长

赵连义  市民政局局长

吴  越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高振武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车  达  市司法局局长

郑元洪  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主任

佟  震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曲绪伦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孔令旭  市发改局副局长

董福宏  市中心医院院长

白尚然  市中医院院长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守强同志兼任,负责管委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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